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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乐清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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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乐清市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乐清”建设,根据浙江省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要求和《浙江省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方案》(浙打传联〔2013〕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乐清”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肃惩处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到位的责任机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和抵御传销的能力,实现群防群治,挤压和清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条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在全市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即在社区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的联动机制和职责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所、派出所、镇街综治办、司法所、社区和物业管理中心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活动。具体工作目标:

  (一)在本社区内无传销组织存在;

  (二)在本社区内无传销人员活动;

  (三)本社区无给传销组织和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仓储、住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本社区无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在本社区无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

  三、工作措施

  通过在社区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最终实现镇街、社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的。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和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和治安队员组成的打击传销专业队伍建设。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基本内容,让每户村(居)民掌握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社区联系方式,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各基层执法单位、社区之间建立定期互通信息机制,做到一有情况,随时出击。

  各镇街要建立相应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要成立打击传销专业队伍。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情况,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信息整合和上报机制。各镇街要率先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将社区基本情况特别是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并建立档案,掌握详细情况,使执法人员能够根据“信息平台”提供的资料,迅速确定目标、制定方案、选择路线、实施行动。有条件的社区要逐步推进该项工作。各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违规房屋出租户黑名单,加强监控。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各社区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做好“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四封公开信的派发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三是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四是各社区要设立宣传栏宣传打击传销工作。

  (四)建立责任明确的责任机制。各镇街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严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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