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整治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整治
提升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企业整治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温政办〔2018〕65号)精神,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大力破除资源要素低效供给,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开展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全市范围内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为重点,按照“整治非法、淘汰落后、规范提升”总体思路,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统筹谋划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综合施策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整治淘汰、一手抓转型提升,大力实施“腾笼换鸟”和“机器换人”,实现低效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和规范升级,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排查、帮扶提升、整治淘汰等措施,力争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并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企业和占地5亩以上规下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确保全市整治提升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具体分两年推进:
一是到2018年11月底前,完成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自有工业用地企业的整治工作,完成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承租企业的排查摸底和核对工作。
二是到2019年3月底前,完成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承租企业的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承租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排查摸底
以乡镇、街道、功能区为实施主体,以网格化为切入点,国土资源、税务部门及基层站所(分局)紧密配合,根据每年不同的整治重点,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方位、地毯式集中排查,全面梳理确定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整治企业名单,并逐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不达标等问题,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淘汰或其他政策性限制发展项目等,调查了解企业是否存在需政府帮扶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税务局)
(二)全面改造提升
1.开展精准帮扶。梳理一批成长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但暂时存在困难的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活动,收集梳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土地、资金、技术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构建问题会商解决机制,逐一制订解决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分级分类抓好企业发展难题破解。开展“送政策”活动,统筹产业、投资、科技等涉企政策,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经信局)
2.加大提升力度。通过“三换两创新”措施,精准开展企业提升:一是腾笼换鸟。鼓励企业将低效土地采取厂房出租、合建、转让等方式,通过招商引资招引高产出项目和企业。帮助符合“退二进三”政策的企业解决转型中的各类问题。二是机器换人。通过政策引导,实施“机器人+”“数字化+”“互联网+”,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三是空间换地。鼓励实施“零土地”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建筑容积率和空间利用效率。四是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大R&D经费支出,加快新产品研发,推进产品迭代升级。五是管理创新。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引导企业提质增效,促进企业提高集约化管理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手段。(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全面整治倒逼
1.实施定向税务辅导。将生产经营正常,但电产比、电税比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列为税收重点评估和辅导对象,对其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进行评估,开展“劝、导、引”等柔性税收管理,引导企业就涉税风险进行自我评估和纠正,鼓励其自查自纠、自我修正,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经税务定向辅导和风险提醒后,仍存在偷漏税行为的企业,由税务部门根据相关税务法规,实施税务稽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税务局)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的安全隐患、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质量安全和“厂中厂”等问题的排查及专项整治,推进监管整治常态化,严格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保问题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限期未停产停业整改的,要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拆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建设局,市供电局,市公安消防局)
3.强化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在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中,严格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综合运用实施有序用电和差别化电价、水价等差别化资源要素价格政策,倒逼其整改到位、主动淘汰或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