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正文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乐清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温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落实目标责任,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通过示范引领和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努力把乐清建设成为南方地区实施节水行动的标杆城市。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节水管理机制和工作网络健全,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重点领域节水取得突破,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5%和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以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3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节水法规政策、市场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基本完善,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国同等城市先进水平。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50%和5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1以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46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二、实施“七大行动”

(一)总量强度双控行动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落实市级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开展市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2022年、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5%、50%以上。2022年、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50%、55%以上。2022年、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分别控制在3.13亿、3.46亿立方米以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2.推进流域水量分配。配合全省和温州市开展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3.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节水关口前移。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4.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管控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规模。加强新增高耗水行业取水许可审核,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将违法取水、不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费等不良信息和建成节水标杆等守信信息纳入温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农业节水增效行动

5.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继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到2022年,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3.2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新增0.22万亩以上,建成节水型灌区5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6.推广节水畜牧渔业。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开展渔业健康示范创建。到2022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工业节水减排行动

7.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工艺、技术,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1%以上。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到2022年,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8.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广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工业园区在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四)城乡节水降损行动

9.建设节水型城市。将节水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利用。推进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雨水集蓄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将非常规水利用纳入城市供排水总体规划,在规划选址城镇污水处理厂时,同步考虑再生水利用;深入开展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到2022年,城区力争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完成1个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参与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10.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增加节水载体数量,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参与单位:各有关单位)

11.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制定和实施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方案,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探索建立全省同等城市的城乡清洁高效供水管网。到2022年,新改建供水管网20公里以上,实现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参与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12.推动公共领域节水。指导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节水诊断,全面使用节水器具,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严格落实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90%以上的市级机关、60%以上的市级事业单位创成节水型公共机构。(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参与单位:各有关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eqingshi/20210529/10362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