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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乐清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5-29 乐清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乐清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乐清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


为全面加快建设现代化政府,我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努力打造市域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根据《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20〕1号)和《2020年温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温政办〔2020〕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协同办公”“互联网+监管”改革,政务服务办件线上受理率达到80%以上,“浙里办”日活跃用户数达到1万,90%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接入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城”“掌上办公之城”。

(二)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以“城市大脑”为统领,统筹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圆满完成省、温州市重点数字化项目落地贯通任务。

二、推动“掌上办”集成优化

(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1.优化“网上办事”。按照全省政务服务2.0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各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9月底前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全省试点改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10月底前推出100项公民和企业全生命“一件事”,推出一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申请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智能“秒办”,打造13个以上标准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牵头落实: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2.优化“掌上办事”。依托“浙里办”,聚焦交通、教育、助残等重点领域,10月底前整合部门已建的政务服务APP、公众号,强化新建APP、公众号管理,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深化“一件事”改革,6月底前全面实现省定41个多部门联办“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推广“个人数据宝”“企业数据宝”应用,开放数据项达到100个以上,完善“一证通办”、金融服务、数据纠错等应用场景,通过数据共享,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更多便利。(牵头落实: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3.优化“自助办事”。围绕群众需求,进一步丰富“瓯e办”便民服务终端功能,优化终端布局,推动户籍、车管、不动产、社保、公积金等高频服务事项就近自助办理,全年自助办件量超过10万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机器换人”试点,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自助终端办理,逐步减少业务办理工作人员和窗口设置量。建立健全日常运维管理机制,确保终端正常运行。(牵头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互联网+协同办公”。

1.推广“浙政钉”应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妥善做好现有钉钉应用向“浙政钉”2.0版迁移。加强“浙政钉”通讯录动态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用户认证体系,推广各类内部办公系统采用钉钉用户登录方式。大力推动各部门依托“浙政钉”加快开发办公、监管、决策类业务微应用,11月底前全市自建钉钉微应用不少于5个(其中月访问量大于1000次的高频应用至少1个)。持续提升“浙政钉”覆盖面和活跃度,用户日均活跃率达到80%以上。(牵头落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推广一体化智慧督查平台。按照全省“浙里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加快启用智慧政务督查系统,实现领导批示、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等主要督查事务办理电子化、指标图表化、项目可视化、分析智能化。(牵头落实:市府办)

3.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应用,11月底前,90%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接入系统,上线事项的办件原则上实现100%网办。聚焦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资产、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实现机关内部“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牵头落实: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4.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和民主法治建设数字化转型。按照省、温州市要求,深化党的组织建设、舆论宣传、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筹、军民融合、群团工作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加强人大立法和监督、政协参政议政的数字化保障。(牵头落实:市有关单位)

(三)深化“互联网+监管”。

1.深化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集成各部门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11月底前,“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5%,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牵头落实:市市场监管局)

推广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形成从行政检查到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监管链条,推进简易处罚事项掌上办理。(牵头落实:市司法局)

依托市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行政监管数据中心,汇聚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检查、检查处罚、行政强制等数据,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监管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牵头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系统建设。依托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系统,结合准入、抽检、监管、执法、投诉、舆情等风险信息,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处置评价、多元治理。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预警系统建设,推广“物联网+互联网”模式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大型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中的应用,实现特种设备风险在线精准监管。推广省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应用,实现网络交易的违法监测、风险预警、协同监管、电子存证,有效惩戒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牵头落实:市市场监管局)

3.探索智能监管应用。依托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教育、医疗、交通、生态环保、药品监管、邮政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行非接触式监管智能化应用。(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公司)

三、推进治理领域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

(一)经济治理领域。

迭代升级惠企政策“直通车”,建立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各部门涉企服务事项和系统,实现涉企事务“一站式”服务。(牵头落实:市府办)

推广电子税务局应用,11月底前增值税电子发票比例超过60%,网上、掌上办税比例超过85%。(牵头落实:市税务局)

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融合,实现跨境贸易全链条、全流程“网上办”。(牵头落实:市府办)

补充完善就业监测分析、房地产监测预警、金融运行监测分析、企业登记注册、农业农村经济分析等数据,强化数据实时归集,进一步深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应用。(牵头落实:市发改局)

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强化业务协同,形成多场景应用、多部门协同、高质量智慧化的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牵头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事项办理环节和材料。(牵头落实: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小型项目快速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牵头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平台、新型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在我市落地贯通。(牵头落实: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二)社会治理领域。

开展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建设,以数字技术提升城市资源的科学调配和精细化、网格化管理能力,构建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等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牵头落实:市发改局)

依托省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完善乡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村集体“三资”、农村宅基地等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乡村治理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牵头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应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强化各部门基层治理数据归集共享,推动“基层治理四个平台”与基层自治接轨,加快构建多元共治、多方参与的基层治理格局。(牵头落实: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

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最多跑一地”。(牵头落实: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

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建设。为自然灾害(汛情旱情、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以及疏散、救援和恢复工作提供支撑,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安全生产感知网络,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危化品、尾矿库)风险识别、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等的支撑,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牵头落实:市应急管理局)

加快实施“雪亮工程”,推动公共视频共享总平台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数据在基层治理、智慧城市、民生服务、生态环保、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用,共享至温州市级平台的视频资源占市本级总量的80%以上。进一步深化“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建设,力争形成若干样板示范。(牵头落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推进信用信息在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风险防控、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应用。推动行业部门信用指标体系建设,融合公共信用数据,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牵头落实:市发改局)

(三)民生治理领域。

全面推广“安居码”应用,创新推行房东申报“领码”、网格核验“赋码”、登记入住“扫码”、条块监管“用码”管理方式。(牵头落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推进数字医共体建设,实现“互联网+医疗健康”从医院“单机版”向医共体“网络版”转型。拓展在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医疗健康服务延伸到全体居民,实现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一体化管理。(牵头落实:市卫生健康局)

搭建社会大救助综合管理平台,横向实现多部门协同联动,整合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数据,纵向上联省、温州市,下联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主动预警救助机制,创建“便捷申请、一门受理、一网通办、智能识别、精准救助,阳光运行”的大社会救助体系格局,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和精准性。(牵头落实:市民政局)

建设教育规划建设决策辅助系统,以空间规划信息为基础,综合叠加人口土地、房屋等专题数据,围绕学校布局规划、基建项目管理等核心业务,构建可面向全市基础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管理平台,实现教育设施规划预警、建设预警,提升教育决策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牵头落实:市教育局)

整合各方数据资源,全面监测分析评估就业形势,统一发布就业数据,及时提供风险预警,开展高质量就业指标体系(就业指数)研究。依托“浙家政”综合服务平台,集成相关部门管理业务,形成覆盖各相关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的家政全流程立体式监管网络,实现信息归集、行业监管、信用评价、企业与公众服务等功能。(牵头落实:市人力社保局)

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重点景区、文博场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等在线预约预订,部分试点实现在线支付。(牵头落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四)生态治理领域。

推进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市生态环境数据汇聚共享,强化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污染源追溯、污染防治指挥协同等功能,为环境质量预测预警、形势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撑。(牵头落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对建筑工地、道路等重点区域的多部门协同管理,提升城市扬尘治理效率。(牵头落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推进饮用水源地水利水文的基础信息整合和数据资源汇聚,实现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实时监控、监测、预警,为城乡同质饮水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牵头落实:市水利局)

依托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数字化监管。(牵头落实: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强数字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一)完善公共数据平台体系架构。按照全省公共数据平台2.0规范,升级改造乐清平台,实现省市公共数据平台分级维护、协同共享。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数据平台,按需在市级平台上建立部门和乡镇(街道)数据仓。(牵头落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加强公共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制定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规范数据采集、治理、共享、开放、应用等方面制度。完善全市公共数据目录,实现数据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动态化。加大数据归集力度,推广“数据高铁”共享模式,减少数据归集交换环节,提升数据采集效率,按需接入机构行业数据、物联网感知数据,加快建设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城建住房、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一批专题数据库,丰富共享数据资源类型。健全疑义数据校核机制,实现纠错申请的人工审核、自动派发、按期整改、定向反馈的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数据质量。(牵头落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三)推进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建立常态化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机制,优先开放城市管理、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市场监管、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领域数据,11月底前开放数据集超过50个。协助温州举办数据应用大赛,推出2个以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牵头落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整合。按照全省“政务一朵云”体系,实现省市政务云平台互通和融合管理,完善政务云管理和云资源使用绩效评估机制,推进市级部门80%的业务系统上云。实施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推进各部门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以及卫健、人社、住建、水利等部门业务专网整合。推广视联网在智慧督查、社会治理、应急指挥、“雪亮工程”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牵头落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五)构建数字化治理大安全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政务云网络安全规范、考评指南,厘清安全责任主体和边界,定期开展安全等级测评。完善政务外网、政务云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态势感知、监控预警、分析研判、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数据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实现分级授权、数据脱敏、行为监控,采用符合密码法要求的密码技术,防范数据泄露、滥用、篡改风险。(牵头落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县域治理现代化能力的重要手段,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探索创新。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项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月细化牵头任务,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完成情况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加强项目管理。结合乐清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要做好政府数字化项目的统筹管理,修订完善《乐清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项目申报筛选、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建设实施、验收评估、运维与安全等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建立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数字化项目建设绩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相关培训、研讨活动,提升各部门业务能力和水平。各部门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通过工作专刊、新闻媒体等开展广泛宣传。开展优秀钉应用、公共数据开放应用优质案例、优秀多业务协同应用等评选,建立基层“最佳实践”复制推广机制,纳入年度考核,不断增强政府数字化转型影响力和改革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20年乐清市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20年乐清市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推动掌上办集成优化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优化网上办事

按照全省政务服务2.0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各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

10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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