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低效工业企业改造提升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低效工业企业改造提升实施意见
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先行先试开展低效工业企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工作,大力破除资源要素低效供给,实现低效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和规范升级,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区域经济密度,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理论为指引,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企业主体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综合施策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在2018年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整治提升的基础上,深化低效工业企业改造提升工作,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全市亩均税收低于(含)5万元(功能区8万元)工业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社会公益类、当年新设工业企业除外,下同)和占地10亩以上自有工业用地的规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C类工业企业为主要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连续三年以上亩均税收低于行业平均以下工业企业、连续三年以上“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类工业企业、占地5亩以上自有工业用地的规下企业、功能区亩均税收低于(含)10万元以下工业企业等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以乡镇、街道、功能区为实施主体,以网格化为切入点,对辖区工业企业进行全方位、地毯式集中排查,并借助“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及其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数据模块,运用大数据全面梳理确定低效工业企业名单,摸清低效工业企业基本情况,逐企调查了解是否存在需要政府帮扶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不达标等问题,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淘汰或其他政策性限制发展项目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精准帮扶。结合助企服务活动,梳理一批成长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但暂时存在困难的工业企业,收集整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人才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一企一策”制订解决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分级分类抓好工业企业发展难题破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机构、有关专家团队作用,帮助低效工业企业找出“病因”,对症施策。统筹产业、投资、科技等涉企政策,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三)助推提升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低效工业企业通过追加投资、创新驱动等方法转型升级:一是机器更新。通过政策引导,实施“机器人+”“数字化+”“互联网+”,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二是科技创新。引导低效工业企业开发和引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通过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和创新券发放等激励方式,推进产品迭代升级,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三是管理创新。创新政策供给,引导低效工业企业开展精益生产管理,鼓励企业管理集约化和精细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四)产业规划调整。聚焦世界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打造,鼓励因规划调整、规划管控的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和低产出自有工业用地企业因“腾笼”而梯度转移。严格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逐步淘汰和转移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利用优势、产业附加值较低的相对落后产能。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实施低效工业项目整治提升。开展低效工业用地和“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等低效工业项目分类处置。采取限期开发、倒逼整治、规划调整、二次开发、流转盘活、用地转让、收购储备和完善司法拍卖工业项目接续管理、加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措施,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内涵式挖潜、集约化利用和规范化流转,有效盘活一批低效工业用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市法院、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