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CYQD01-2020-000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9〕49号)精神,经十六届市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我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社会办医规模和水平为目标,全面优化社会办医环境,助推乐清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到2023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建成一批产业集聚、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健康服务平台,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25%以上,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全科医疗。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和全科诊所集团。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从城市社区向乡村延伸,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服务。
(二)发展特色专科。鼓励社会力量向特色专科领域发展,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在牙科、美容、高端妇产等非基本医疗领域,肿瘤、心血管、肝胆等专科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科医疗品牌。
(三)扶持能力建设。鼓励引进高质量学科带头人,大力引进实用和适用设备,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院等级评审,培养竞争实力。
(四)开展医养融合。以医共体为支撑,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康复指导、心理关怀等为一体的服务模式,多方位满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需求。
(五)发展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等服务,支持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实行连锁经营、规模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服务集聚区(园区、街区)。支持以中医药养生保健和药材种植加工为主题的旅游产品,发展旅游品牌。
(六)推动智慧健康。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发应用,利用穿戴式植入式智能设备、移动终端、固定终端等设备,提供智慧化、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培育一批移动医疗服务品牌。
三、支持政策与措施
(一)扶持全科诊所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探索区域集团化管理模式,发展连锁经营。全科诊所通过评价可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基本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医保定点、信息共享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政策。
(二)支持资源共享。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全市医疗健康信息共享系统,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签约服务、远程诊疗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心电等资源和数据共享,检查检验结果同级互认,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支持 Medical Mall 等新型医疗资源共享模式。
(三)支持重点学科建设。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高水平特色专科或知名品牌专科医院,在规划用地、设备购置补助、高新技术投入、人才支持政策等方面可以实行“一事一议”。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项目承担医疗机构应当按不低于1﹕3的比例对资金进行配套。
(四)鼓励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病、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在执业科目审批、床位设置等方面予以优先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周边养老院、农村敬老院的合作,建立区域性医养护联合体,推动健康管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