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YQD00-2019-0013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力支持乐清东部片区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扎实做好灾后重建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工作,经十六届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信贷支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内容
针对乐清东部片区受灾群众灾后重建的资金需求,按照“减费让利、获得率高,精准到位、风险可控”的原则,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简便、快速”的信贷支持(以下简称“灾后重建应急贷”)。
二、贷款对象
(一)乐清东片区域符合金融机构产品管理及外部监管要求的受灾民众、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涉及清江镇、芙蓉镇、雁荡镇、大荆镇、湖雾镇、仙溪镇、岭底乡、智仁乡、龙西乡等区域。
(二)提供生产经营和消费类贷款支持,包括灾后生产建设、补充原材料和库存、恢复生产、购车、购置家电等的资金需求。
三、贷款要素
(一)“灾后重建应急贷”按户授信,最高金额为30万元,贷款发放可采用可循环方式或者一般方式。
(二)“灾后重建应急贷”放款银行执行优惠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同档期央行基准利率,乐清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农担”)免收保费。
(三)已有贷款到期但受灾影响还款困难的,可给予周转便利或者展期处理;为优先满足新增需求,已有贷款的借款人原则上不予提前还款套取优惠政策。
四、担保方式
(一)“灾后重建应急贷”采用信用或者担保方式。
(二)担保方式包括房屋抵押、自然人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等。“灾后重建应急贷”主要采用政策性担保增信支持。
(三)政策性担保增信支持模式。
1.采用三方合作的方式,三方分别为乐清市辖区内商业银行、乐清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乐清市“信联信”风险保障基金(以下简称“风险保障基金”)。
2.具体合作方案:
(1)由市农担作为担保人为商业银行发放的“灾后重建应急贷”提供担保,风险承担比例为80%。
(2)“灾后重建应急贷”累计不良率2%以内或者损失补偿金额500万元以内的,风险保障基金对市农担代偿的风险贷款全额补偿;超过部分由市农担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