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YQD01-2018-00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温政办〔2017〕33号)和《乐清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等文件精神,特提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一)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进一步提升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水平。到2020年,全市新建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以上。
(二)实现新建住宅全装修全覆盖。自发文之日起,乐成中心城区新出让的商品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积极鼓励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交付。
(三)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其他安置房、地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均实施装配式建造。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本意见所指装配式建筑是指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含场馆建筑。
二、工作步骤
市政府每年编制全市建筑工业化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各乡镇(街道)目标任务,逐步统筹推进我市建筑工业化发展。
(一)发文之日起至2019 年底(试点示范期)。制定土地、规划、金融、财政等方面的配套鼓励政策,培育建筑工业化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构配件生产等企业,着重推动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其他安置房等政府投资项目和商品住宅项目进行试点示范。2019年全市试点示范项目开工面积达5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
(二)2020 年(全面推广期)。根据省、温州市关于装配式建筑标准、图集、规范及《乐清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到 2020 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30%。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建筑工业化体系。大力发展以预制装配式结构体系为主导的建筑工业化体系,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工业化集成技术和产品,形成与现代建造方式相匹配的建设管理、设计、施工、安装体系。
(二)推进示范应用工程。积极引进和培育建筑工业化企业,加快提升建筑企业的建筑工业化设计、制造、施工能力;加快建设建筑工业化基地,以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其他安置房等政府投资项目和商品住宅为示范引领,大力实施一批建筑工业化项目。
(三)确保项目建设落地。各乡镇(街道)、功能区要按照《乐清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和目标任务要求,制定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函告市住建局。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统一编制全市建筑工业化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下达任务并实施,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住建局要加强对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及住宅全装修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管和行业统计制度,建立项目档案和台账,实现信息化管理。
(四)提高住宅全装修品质。建设单位提供的各户型装修设计方案应符合《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建住房〔2002〕190号)、《住宅全装修设计技术导则》(建设发〔2017〕89号),装修工程质量应符合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乐成中心城区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包括硬装作业及固定电气、给排水、燃气、家居智能化系统、厨卫固定设备、固定家具等)单方造价以温州市住建委同期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促进建筑节约环保。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材料,促进建筑业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减少污染、提高质量效益。
四、政策支持
(一)加大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计算后的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具体额度和实施办法参照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购买成品住宅的购房者可按成品住宅成交总价确定贷款额度。
(二)实施费率优惠。对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以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2%费率计取。
(三)明确执行流程。
1.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项目,预制外墙、叠合外墙的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条件核算;同时满足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要求的项目,预制外墙、叠合外墙的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条件核算,但需落实停车泊位等配套设施。房屋销售、登记时,仍按照现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规定予以确权。
2.拟申请上款容积率奖励政策的项目,应在设计文件中纳入装配式建造、住宅全装修内容,由审批部门在设计批复文件中予以确定;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建筑工业化设计阶段评价及墙体预制部分建筑面积核算后,可向市住建局申报,由市住建局出具关于装配式建筑认定文件或住宅全装修认定文件,并注明可不计容的墙体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作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核实、项目验收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市住建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备注说明不计容的墙体预制部分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