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YQD00-2018-0019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革除殡葬陈规陋习,树立科学、文明、节俭办丧新风,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扩大丧事集中办理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9年1月1日零时开始,在全市扩大丧事集中办理范围,指定范围内所有丧事必须集中到市殡仪馆办理,其他区域丧事活动提倡在市殡仪馆办理。凡居住在丧事集中办理范围内的村(居)民必须按规定实行丧事集中办理。
二、全市实施丧事集中办理的区域:
(一)全域实施丧事集中办理的区域: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磐石镇、蒲岐镇、南岳镇、清江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盐盆街道、翁垟街道、白石街道、石帆街道、天成街道。
(二)充分考虑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等实际情况,对淡溪镇、南塘镇、芙蓉镇的部分区域实行丧事集中办理,纳入丧事集中办理范围的村(居)名单如下:
1.淡溪镇:兴城村、下埠宅村、梅溪村、龙川村、平瑶村、垟岙村、福虹村、石龙头村、柏岩村、黄塘村、杨川村、桥外村、龙顺村、西湖村、天雁村、石角龙移民新村、桥底村、寺西村、长青村、茅垟村、峃车村、西山村、丁岙村、双尖凤村、里岙村、马岙村、潭头村、东高桥村、陈坦村、梅岙村、樟岙村、孙家垟村、街头村、西林村、龙潭村、淡溪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