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关镇人民政府:
外荡水域河蚌育珠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县政府盐政办函〔2006〕40号文件规定,按要求应于2006年12月31日整治结束。经县整治办、财政局验收,目前部分镇、渔场(村)整治情况较好,已全面实施搬迁、清理,但还有个别镇、渔场(村)只搬迁部分或未搬迁,现将有关搬迁、清理情况和预拨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搬迁、清理情况。
二、整治资金使用管理。
预拨资金全部预拨给有关镇及部门,由有关镇及部门下拨给各养殖户及渔场,不得移作他用,并由各镇及部门按渔场(村)及养殖户名称、姓名造表,连同第一次预拨资金分别由渔场(村)、养殖户直接签名领取。
三、 对未实施搬迁、清理的有关镇,应继续落实专人组织实施搬迁,早日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