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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解决当前土地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到今年底,集中100天时间,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这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总体要求是:通过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有所上升的态势,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其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为:
    (一)“以租代征”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到今年底,我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到今年底,全面清理开发区或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用地行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种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三)“未批先用”行为的清理和整治。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底,全面查清各地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到今年底,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研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办法。
    二、工作安排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8日)。全县各级国土资源所要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百日行动方案以及部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组织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自查清理要充分利用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成果,全面查清问题后统一登记填表,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汇总报局。
    (二)查处纠正阶段(10月9日至11月20日)。各国土资源所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各地要认真清理,严肃查处,做好准备,县国土资源局将抽调人员到各镇(区)进行督查指导,迎接市、省、部检查组,对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以及卫片执法检查的检查。
    (三)督察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国土资源所要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为重点的整改方案。在12月上旬县、市国土资源局将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地区的查处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国土资源局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薛明良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阮立雄,副局长朱晓轩、赖顺银、赵生洪、周忠伟任副组长,       徐张华、宋水其、朱水良、邰林森、陈为群、章剑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忠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执法监察科负责。
    各镇(区)国土资源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逐级认真动员部署,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全面领导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百日行动。
    (二)统筹兼顾,协同配合。今年以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部署了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监察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部署了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专项清理、专项治理和本次百日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兼顾,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百日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特别是涉及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提出建议,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的关键问题。
    (三)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各镇(区)国土资源所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最近一个时期,各镇(区)国土资源所的宣传工作要以百日行动为重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各阶段的整治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要通过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
    (五)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镇(区)国土资源所要通过百日行动,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的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部、省将对百日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等予以通报。因此,各镇(区)国土资源所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前(10月7日、11月18日、12月18日)将百日行动各阶段进展情况汇总报告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同时各镇(区)国土资源所要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在10月8日上午前,将统计表汇总后报县国土资源局,以便汇总上报。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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