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县司法局年初工作计划及《海盐县律师事务所综合目标考核办法》(盐司[2003]26号),决定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2003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按照律师事务所综合目标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逐项自查自评,并将评分结果及年度工作总结于2003年11月10前报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公证处按照《浙江省公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办证质量和内部管理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总结于2003年11月10前报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三、县司法局将成立检查小组,于
四、请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各项工作,所有数据统计截止
五、检查时间安排:
序号 | 日 期 | 检 查 组 成 员 | 检 查 单 位 |
1 | 12日上午 | 姚志春、钱洪斌、石少华、徐祖观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 | 海赛律师事务所 |
2 | 12日下午 | 姚志春、钱洪斌、石少华、徐祖观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 | 海兴律师事务所 |
3 | 13日上午 | 姚志春、钱洪斌、石少华、徐祖观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 | 海威特律师事务所 |
4 | 13日下午 | 姚志春、钱洪斌、石少华、徐祖观 | 公证处 |
海 盐县 司 法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