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确保局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和驻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窗口的有效运作,切实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审批办事效率,营造高效、便民、优质的服务环境,根据盐政办发(2007)99号文《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推行一审一核制工作和开展行政审批职能归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对我局职能科室和窗口及工作人员的审批权限明确如下:
一、下列4项为一审一核行政许可事项,授权职能科室受理并审查,局领导核准。
1、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的审核;
3、临时用地审核;
4、具体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二、下列7项为一审一核行政许可事项,授权窗口受理,职能科室审查,局领导核准。
1、矿山闭坑审批;
2、采矿权许可(含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设立、变更、延续审批);
3、土地开垦审批;
4、改变土地用途的审批;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6、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7、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审核。
三、下列1项为一审一核行政许可事项,授权窗口受理并审查,局会审小组集体会审核准。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四、下列3项为一审一核非行政许可事项,授权窗口受理,职能科室审查,局领导核准。
1、土地整理项目;
2、改地造田项目;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审查。
五、下列14项为一审一核非行政许可事项,授权窗口受理,审查并核准。
1、城镇居民住宅用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2、单位土地使用权设定;
3、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房改房土地使用权登记;
5、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登记;
6、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登记;
7、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使用权登记;
8、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
9、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0、单位更名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1、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12、土地使用权继承、分家析产变更登记;
13、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证;
14、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复核变更登记。
六、下列1项为审核合一非行政许可事项,授权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审查并核准。
1、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上述授权时间为二年。窗口负责人全面负责窗口的有关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工作。窗口所有审批项目办理,遵守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办事运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