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冯德良、吴玉娥、徐凤英、谢华芬四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的建议已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目标,掀起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潮。2004年,我县根据省、市的有关部署,编制了县域村庄布点规划。2006年进行了村庄布点规划的完善工作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开展村庄规划“回头看”工作,对村庄规划进一步重视完善。
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个体的能力、机遇不同,农村家庭出现一定贫富差距,确实带动了农户建房技术的不同变化。村庄规划是一个长期的目标,作为规划编制,应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规划标准是统一的、确定的。但考虑每个家庭的人数、经济状况等不同,作为村镇两级是村庄规划实施的主体,在村庄规划实施中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如对农民建房户型可考虑大、中、小三种类型,供农户自行选择;对部分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可允许先建平房以后再加层等,村镇可根据农宅建设摸底情况合理推出建设启动地块。对经济上有困难的家庭可结合其他相关政策,通过一定的补助等方式,解决困难家庭的建房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人:宋雁鸿, 联系电话:8611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