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有关单位,各建筑、市政、装饰、园林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现将嘉建综[2007]229号《关于印发<嘉兴市建设系统2007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县建设系统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大力宣传发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浓厚的“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舆论氛围。各单位在大门口、建筑、市政、装饰、园林等施工现场,广泛张帖和悬挂紧扣“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活动主题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及宣传横幅,通过各种手段的集中宣传,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施工安全行为。
二、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局有关处室、局属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集中教育活动。所有在建工程要集中所有施工人员开展一次以班组以上为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坚决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三、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要针对各自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查找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局安办在活动期间将组织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没有进行安全检查及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总结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并及时将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职工教育名单及有关数据统计单(附后)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局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