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本局各科室、大队、站:
现将《海盐县环保局效能 纪律检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全体同志,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制度加强管理,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海盐县环保局效能纪律检查制度
为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及我局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效能纪律检查制度:
一、建立效能、工作纪律检查讲评制度
(一)检查制度。每周对机关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各环境监察中队进行一次效能和工作纪律检查。
(二)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按时上下班情况;②工作时间是否玩电脑游戏、网聊、打扑克、下棋等情况;③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情况;④请销假制度遵守情况;⑤空调、文印纸张使用情况;⑥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⑦午餐禁酒执行情况。
(三)讲评制度。根据每周检查情况,每月以会议或通过《简报》进行讲评或通报。
二、组织措施
(一)建立检查组。由局纪检组牵头,建立效能纪律检查组,分2个检查小组,分别开展检查。检查组成员组成:组长:顾光明;成员:张海明、张健、陈雪芳。第一小组:顾光明、张健;第二小组:张海明、陈雪芳。
(二)建立《检查记录单》。检查组人员根据分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每月最后一次检查结束后,将当月全部《检查记录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并填写《检查情况汇总》交局长。
三、要求
(一)检查小组每周不定期安排一次,根据检查内容对检查对象单位进行检查。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作记录。
(三)检查小组排第一名者为牵头人员,负责确定检查时间、组织实施检查。
(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作为考核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制度自2005年10月1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