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海盐县工商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各工商所、局有关科室: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局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范围和内容。

(一)企业年检的范围和内容

凡在20031231日前经我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以及在我县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年检范围,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年检。

年检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企业对外投资情况、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范围和内容

凡持有我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经营地工商所的验照检查。

验照的主要内容为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营业执照使用情况。

二、年检、验照中重点抓好的几件工作

(一)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内资企业法人的信用信息,各所应按照省局报经国家总局同意修改的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今年由省局统一制发)的内容进行全面征集;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采取附加表格的方式,由各所组织征集。各所应认真做好工作,把握好企业法人信用信息申报、审核和数据录入等环节,通过年检把与企业信用相关的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地补充到经济户口数据库中。
   
(二)以年检为手段,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的监管和惩戒。各所要在年检前,将2003年各业务线在日常监管中查处的企业各类违法行为逐条逐户录入经济户口数据库。对异地登记的,应将处罚决定书整理汇总后,寄送有关企业的登记机关,由其登记机关的相关部门负责录入。涉及省、市局注册的各类企业的处罚决定书,各所应于2004115报县局企业监管科。在年检审查中,对发现在2003年有违法记录的企业,均应按规定将其年检等级降为B级。同时,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大股东,也应按照《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和《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工商企字〔2003131号)等规定,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变更、履行清算义务等,同时在注册登记等其他环节加强对其的限制和约束。
   
(三)加强年检、验照材料的审查,切实提高年检、验照的质量。各所要从行政确权的高度,严格履行职责,把好年检质量关。县局将建立年检质量的抽查、考核机制。要全面推广和使用省局修改后的计算机年检软件,利用经济户口数据库,对企业申报的年检事项、财务数据、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等进行审查,对发现提交虚假年检材料等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执业,隐瞒真实情况,出具虚假或重大遗漏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一经发现,除按规定作出处罚、降低年检等级外,还应采取对其提供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不予采信等措施。要通过对造假虚报行为的坚决打击,促进企业信用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各所要结合工商巡查、经济户口责任区监管等工作,推行实地年检(验照)方式,企业实地年检率不得低于20%,个体工商户实地验照率要达到10%以上。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等,应由所在地工商所进行实地检查,并将通过现场检查的记录交相关企业,附在年检材料中一并申报。对实地检查中发现查无下落、长期停业的,应按规定不予通过年检、验照,责令限期注销,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加大对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的查处,规范市场主体资质。各所要充分发挥职能和业务优势,进一步重视办案工作,充分利用年检、验照时机,发现案件线索,查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违法案件,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对重大案件,要调配精干力量,全力组织查处。对办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和请示,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五)加强领导和工作统筹,完成个体工商户换照工作。今年是我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中换照之年,各所应按规定对执照有效期届满的,予以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并采取有效措施,方便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同时要结合验、换照工作,认真清理经济户口数据库,核实底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对工商信用AAA级、年检免审企业、工商重点扶持企业等,各所应采取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或上门年检、预约年检等服务措施,建立工商和企业的良好联系。年检窗口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接待好每一位前来办理年检事务的企业人员,向社会展示工商红盾风采。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年检,省局已推出网上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企业填写后可直接申报。(网址WWW.zjaic.gov.cn

三、   年检验照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企业年检

各应检企业应当在二月底前凭营业执照副本向辖区工商所或者按照其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空白年检报告书,填写后于三月十五日前与其他年检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地工商所。

企业法人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年检,随同母体一起年检,由企业法人统一填写年检报告书,统一报送。两者不在同一工商所管辖区域的,分支机构由所在地工商所负责年检、附已通过2003年度年检的所属母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营业单位(包括外地来盐的营业单位),单独参加年检。

年检的审核县局授权各工商所负责,经审核通过年检的企业,在其营业执照正本上加贴年检标识(A级或B级),并在其副本上注明通过年检的级别和时间,再加盖年检戳记。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年检合格的在其营业执照正、副本上贴年检标识。

年检报告书及其他年检材料,由各工商所审查签具意见后,在五月二十日前交县局档案室存档。

(二)个体工商户验照

对验照合格的个体工商户,一律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经营范围及方式”下方“执照有效期”上方空白处及副本年度验照方格内粘贴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制定标有2003字样的验照标识。水陆个体运输户的验照工作,继续分别委托县航运管理所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进行。
   
四、企业年检中其他有关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检。对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先行年检,年检合格后方能承接会计中介业务,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违规执业,2003年受到工商部门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省局决定从200411日起20051231止,两年内对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全省工商系统不予认可。 
   
(二)规范年检和验照收费。各所要严格依法年检,禁止各种形式的搭车年检和搭车收费。年检和验照、换照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局《关于切实做好收费整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浙工商财〔20032号)要求,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检

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检,由其所在地工商所通知,并发放年检报告书一式二份。年检材料(年检报告书、审计报告、前置审批许可证明材料等)和在日常管理中形成的回访、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记录材料(复印件)应予2004310日前报县局初审,然后上报省工商局审核。

(四)分支机构年检

外地来盐设立的营业单位及要求单独参加年检的我县企业在本县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提交已通过2003年度企业年检的所属企业母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我县保险、银行、邮电、电信等系统的企业年检,应提交上一级公司或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该公司或机构的印章。

(五)需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

20001231前成立的注册资本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2002712003630新设立的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建筑业有限公司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其他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的,也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六)免检企业的处理

对已经取得免检资格的企业,只要按规定提交年检材料,即

可予以通过,在其营业执照正本加贴年检标识(A级),并在其副本上注明“2003年度免检”字样和日期,再加盖年检戳记。

    (七)年检中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尚不构成吊销营业执照条件的,应按B级企业处理:

(1)             虚报注册资本(金)的;

(2)             提供虚假证明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

(3)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4)             公司股东或企业出资人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

(5)             公司股东或企业出资人在企业成立后,抽逃出资的;

(6)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7)             公司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的50%的;

(8)             有其他较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确定B级企业由各工商所提出,经县局企业监管科审核,分管局长批准后实施,并制发《B级企业通知书》。

(八)验照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对持照外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通知其回原地办理验照手续。对持照来我县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督促其回原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如经营者要求在我县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各工商所可凭其身份证、暂住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按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条件及程序,直接办理登记发照手续,并督促其回原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原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九)配合做好IC卡的推广发行工作。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时应携带IC卡,及时更新卡内信息。原有个体工商户尚没有领取的,应在2004年的验照、换照中,做好说服动员工作,予以补发,提高持卡率。
   
(十)认真做好统计和总结上报工作。内资企业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省局已进行了修改,城乡个体工商户验照情况统计表仍按原表式执行。各所要认真做好个体工商户验照、企业年检工作总结及统计数据汇总工作,并将书面总结与统计报表分别于2004452004510日前报县局企业监管科。

 

                                   00四年一月五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7123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