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工商所、局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2007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第29号)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市工商局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海盐“2007红盾护农”行动。
一、指导思想
“2007红盾护农”行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紧紧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工商综合职能作用,加大查办涉农大要案力度,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加快农资经营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07红盾护农”行动,建立起工商与农民的新型关系。在执法整治护三农上,要实现检测一批农资商品,严查一批涉农违法案件,销毁一批问题农资商品,取缔一批无照经营。在规范管理促三农上,要实现规范一批农资经营单位,公示一批农资经营信用企业。在扶持发展兴三农上,要实现推广一批农业订单合同,发展一批农村经纪人,培育一批农产品品牌。
三、行动任务
结合我县工商实际,“2007红盾护农”行动要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任务。
1、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专项监测。县局本级将在一季度组织开展对水稻种子、二季度开展对肥料及农药的质量监测。各所要积极配合,同时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要严格依法处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监测流程,将接受委托的法定检测机构、监测规范和程序、质量判定标准、依据等向社会公示告知,确保检验结果客观公正。要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屡次监测不合格的等作为监测重点,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和发布市场监管预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资市场。
责任单位:消保科(消协),配合单位:市场科。
2、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各所要结合2006年度企业年检,开展对农资经营主体的资格审查,对农资经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要按照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布置,对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照经营农资商品的单位与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
责任单位:企业监管科。
3、“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集中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围绕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加强对质量低劣、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加工单位、经营网点、农资批发集散地的监管和检查。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以下八种行为:一是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农资商品;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
责任单位:经检科。
4、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行动。要深入农村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调动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资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要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消保科(消协)。
5、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管理制度。今年要继续在全县种子经营企业中建立以水稻种子为主的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和种子经营诚信责任制度,并积极探索建立农资商品档案管理制度。继续推行和完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和农资商品准入制度,督促农资企业建立购销台帐实现监管关口前移。要进一步规范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实行农资市场和农资经营者设立符合种子保存条件的留样室留样,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封样,留样时间最少为一个种植周期。
责任单位:市场科。
6、加强农资放心示范店管理,推进农资企业信用建设。各所要巩固去年创建农资放心店的创建成果,加强对农资放心店的动态管理,清源头,促规范,重信用,保证放心店质量,真正发挥农资放心示范店的示范作用。县局将重点支持供销社系统、县植保系统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我县实施农资连锁经营和建立农资信用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建立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农资监管监督网、农资信用信息网和建立农资企业诚信生产经营制度、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农民利益受损补偿制度,切实解决农资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农村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市场科,配合单位:消保科(消协)。
7、推广订单农业暨涉农合同帮扶活动。各所要在去年扶持和规范订单农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积极制订、推进、规范订单农业。特别是对辖区内的主要农业龙头企业,扩大订单农业份数和履约金额,推广使用去年县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订的统一示范合同文本。以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继续加强对订单农业的规范和扶持力度,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各所要加强对农业种植、养殖和加工等涉农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合同文本,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和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科。
8、培育发展和规范农村经纪人活动。要在去年规范和发展我县农村经纪人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育工作,要把发展农村经纪人与推进我县特色农业和促进订单农业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加强农产品流通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农村经纪人的培训,提高其自身素质,通过发证发照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管理,使我县在促进农村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责任单位:市场科。
四、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局长田福观任组长,副局长陈志良、詹彪、叶建华为副组长,市场、注册、经检、消保(消协)、法规、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07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科。各工商所也要相应成立组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工商所要认真做好此次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和街头咨询、专题论坛、登载公益广告、进行专项访谈等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全程跟踪,最大限度地放大社会效应。县局新闻中心将对此次活动作全力配合,重点新闻请及时与县局新闻中心联系。
(三)坚持依法行政。在行动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案办事纪律,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要求,严查重击性质恶劣、危害大的坑农害农行为,对情节轻微、没有主观恶意的案件要以教育引导为主,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要以亲近农民、关爱农民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重在治本,重在持续,重在长效机制建设,把红盾护农行动工作常规化、法制化。
(四)加强协调配合。红盾护农行动是今年工商工作的重点,局各科室、所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工商所要在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