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工商所、局各科(室)、各市场:
现将《海盐县工商局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五日
海盐县工商局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实施意见
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是促进我县各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海盐”的基础工作。为此,依据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海盐县司法局、海盐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实施意见,特定《海盐县工商局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教育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强化市场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意识,提高广大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市场和谐发展的氛围,促进市场繁荣,打造“商业文明”市场。
二、总体要求
“法律进市场”活动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体现时代性,富有针对性,符合我县人民群众需要的法治文化,为推进“法治海盐”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实施:由县工商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地税)局、县农业经济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职能部门实施。
(二)普法对象:各类市场主体,重点是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经营主体。
(三)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商标法、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等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对象应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等作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基本教材。
(四)活动方式:一是各类市场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的法律学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正确处理市场发展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系。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内部刊物、显示屏、广播、宣传资料等各种宣传载体,加强对市场经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发挥法制文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深入市场,演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经营户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使广大经营户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四是开展“依法经营、诚信创业”活动,评选“学法用法示范经营户”,不断提高各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的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促进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法律进市场”活动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同步实施,自今年起至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5月。各单位、市场要根据省、嘉兴市和我县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市场具体方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至2010年。各单位、市场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对单位、市场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进展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专项督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各单位、市场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的情况,纳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对在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县工商局验收后,报送县普法办纳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范围予以表彰。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法律进市场”活动是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推进“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载体。各单位、市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法律进市场”活动的领导。要把“法律进市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积极实践。
(二)分工配合,齐抓共管。“法律进市场”活动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市场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保障经费,大胆探索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法律进市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发挥好基层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在“法律进市场”活动中的作用,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基层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加强监督,抓好考核。各单位、市场要将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纳入各单位、市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大对“法律进市场”活动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专题视察检查,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县工商局将会同县普法办每年对“法律进市场”活动进行抽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法律进市场”活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法治文化,吸引更多的市场举办者、市场经营主体、消费者参与到活动中来,创造有利于“法律进市场”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
各单位、市场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工商局,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宣传典型,扩大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