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基〔2008〕45号)和嘉教基〔2008〕72号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海盐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总体要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的校园及周边环境,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学校安全事故数、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
三、工作重点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学生接送车、学校食堂和饮食店、学校饮用水、传染病等疾病防控、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主要内容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或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检查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六个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完善落实情况。
4、检查学校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情况:有没有结合本校实际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针对性的演练。
(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按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意见》要求,有无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检查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按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幼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有无严格执行学生接送车辆按要求统一喷涂标识和使用学生接送车专用车牌。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学生接送车有无存在“黑车”接送和“超载”现象。
3、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安全乘车情况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检查校门口学生上下车秩序和安全设施情况。
(三)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等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校内小店的食品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
4、检查有无发生食物中毒。
(四)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的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学校选择的桶装水企业是否符合准入要求。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是否设立医务所(室),有没有配置必要的医疗设施。
2、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时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六)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校舍有无危房或破旧校舍,学校围墙和自行车棚的安全情况。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校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和图书室的消防栓、灭火器、停电应急灯等设施的配备情况,电线的老化更新情况,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课有无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有无到位。
3、检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1、协助职能部门检查学校周边的网吧、台球室、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
2、协助职能部门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
3、检查存在学校周边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五、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4月底前)。各校根据本方案,研究制订“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安全隐患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5月1日-5月31日)。各校要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师生安全教育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夏季将至,游泳安全至关重要,要对校内的池塘,校园附近的河流、池塘,校园附近建筑取土后形成的水坑进行仔细排查;要对抗极端气象灾害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析、梳理、建档,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6月1日-10月30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及时汇报,研究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局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学校,要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原则上每学期初、末各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报告。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教育局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年度考核,对各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整改到位及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各校要根据本方案,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并部署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治理标准,对照检查表开展检查治理。教育局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着眼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排查治理好学校的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规定期限,确保及时得到治理。
(三)登记建档,有序推进。各校在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建档的基础上,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通过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专项行动。
(五)及时总结,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各校要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制度,定期统计上报学校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表(附后),教育局及时掌握和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适时组织督促指导。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反馈,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办法,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着力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于11月30日前将本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教育局普教科。
附件:海盐县学校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