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司法所、县新居民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县公证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服务县委“两创”、“两年”战略,积极开展“树创”活动,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改善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嘉司发﹝2008)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改善民生”主题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改善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民生、促进和谐、求新发展”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主动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求助问题,积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的各项措施更加完善。法律援助的受援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法律的公正。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质量监管工作得到加强,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开拓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县法律援助人员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援助思路、援助手段得到进一步拓展,服务水平、服务成效得到进一步提高。县委关于“创业服务年”、“创新推动年”的要求在法律援助工作上得到落实。
三是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为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保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各镇、各单位要通过活动开展,积极争取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完善便民窗口,提高保障能力。法律援助机构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使法律援助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四是援助服务成效进一步显现。通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使法律援助的救助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当事人依法维权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起到重要作用,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三、主要内容
(一)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增强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抓学习。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保障改善民生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2008年法律援助工作目标,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重创新。从实际出发,创新法律援助工作为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把实现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实现满足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工作目标。
3、强责任。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援助人员,深刻认识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职业使命,深刻认识肩负的社会责任,树立“大法援”思想,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开展这次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二)深化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夯实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组织基础
1、拓展“三级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积极拓展新居民、信访等法律援助站建立,主动维护新居民、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
2、提升“九有”建设目标。法律援助中心达到有符合规定的接待窗口、有符合规定的援助人员、有“12348”法律咨询平台的“三有”目标。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有办公场所、有援助人员、有工作台账的“三有”目标。法律援助联络点达到有“法律咨询请拨12348”的牌子、有法律援助联络员、有开展援助工作联系沟通渠道的“三有”目标。
3、构建“三级服务平台”。提升市“12348”法律咨询平台功能,加快县、镇(区)法律咨询小平台建设,推进镇(区)法律援助工作平台设立,使县、镇(区)实现“二级服务平台”网上连通,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科技含量,提升服务民生能力。
(三)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做实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便民事项
1、加强便民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办公场所便民服务设施,不断改善残疾人、老年人求助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为他们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便民服务。
2、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积极在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诉讼、劳动仲裁等当事人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
3、加强沟通协作工作。积极与横向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全社会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办事机制,为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保障。
4、积极创新便民措施。建立网上审批,开展流动法律援助站、联络点配备法律顾问等有益做法,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提高为困难群众的维权效能。
(四)创优法律援助窗口,提高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接访能力
1、深化法律援助“文明窗口”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的“四化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接待能力。
2、进一步加强接待窗口的作风建设。公示法律援助条件、援助范围、援助申请程序、援助管辖范围,建立值班人员签到、接待咨询登记等制度,规范接待工作,保障服务质量。
3、加强窗口效能建设。强化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重大事项报告、疑难案件讨论等制度落实,促进接待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处置突发、复杂事件的能力,提高接待服务水平。
4、积极开展“三级联创”工作。以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的接待窗口作为创建主体,将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援助案件受理室、12348法律咨询热线作为创建的重点,提高广大法律援助人员的服务热情和责任意识,促使法律援助窗口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五)提升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加大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
1、提升法律援助的数量和质量。今年全县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比上年增长10%。要把困难群众涉及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特别要保障农民、新居民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民、新居民提供高效率、低成本、质量优的法律援助服务。
3、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监管,以监管保质量,确保法律援助达到服务质量、服务效能、服务态度“三满意”。
4、积极开展“整合”工作。探索法律援助的“管理整合、培训整合、职能整合”经验,提升援助人员素质,强化法律援助监管责任,解决援助力量不足问题,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方法和步骤
一是学习讨论阶段(2008年4月至6月):开展“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改善民生”主题实践活动调研,制订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对此次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组织学习传达,并结合实际,在全县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二是工作实践阶段(2008年6月至10月):各单位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调研、实践和建设活动,全面落实“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改善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县活动领导小组对此次主题实践活动进行督导检查。这一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对一、二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
三是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底):整个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成果,对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事关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贯穿法律援助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叶国良局长为组长,周佳利副局长、陆周良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法制科、法管科、法律援助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主题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2、形成合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注重发挥各类法律援助机构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法律援助力量投身于法律援助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同时,要注重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形成法律援助工作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整体优势,注重将法律援助工作力量向相对薄弱的农村、新居民集聚地的倾斜,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求助需求。
3、注重实效。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各单位在研究制定方案、确定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时,都要从实际出发,紧扣主题要求,体现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督导和检查,也要重实践、重效果,要制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度表,对其活动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防止和克服走过场,确保这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向社会各界宣传,争取各方的重视和支持。利用特殊纪念日积极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司法公正的信心。通过宣传,使人民群众受到教育,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全社会形成共识,创造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