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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原镇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各初中、小学、幼儿园、本局各科室: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幼儿园管理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前教育的办学行为,进一步健全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办好每一所中小学和幼儿园。 

二、招生原则

1、武原镇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各校(园)招生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2、初中、小学实行划分施教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幼儿园不划定施教区。

3、民办性质的初中、小学招生按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条件

(一)县城幼儿园招生条件

符合入园、入托年龄的幼儿,以家长自愿,并具备家人接送条件为原则入幼儿园。

(二)县城区小学招生条件

凡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作为城区小学招生对象:

1、凡六年前831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凡在县城持有正式户口(户口随父母,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当年630日)。

3、凡在县城持有房产证(房产证户主为父亲或母亲)。

(三)县城区初中招生条件

凡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作为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1、凡具有县城区正式户口(户口随父母、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当年630日)的小学毕业生。

2、凡在县城持有房产证(房产证户主为父亲或母亲)。

四、招生时间安排

1、每年5月份,县城区正式户口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交户口簿、房产证或真实有效的住房证件等给所在学校验证、登记。适龄入园儿童向就读幼儿园填写学前教育登记卡。

2、每年6月上旬,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统计材料,根据施教区统筹安排生源,确定班级规模、班额和招收名额。统一张贴招生宣传资料,并在相应媒体进行公示。

3、每年6月下旬,各初中、小学、幼儿园统一进行新生预约登记。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每年7月中旬,按施教区学校规定日,统一报到。

五、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1、在武原镇城区就读学生以具有武原镇城区户籍并具有父母或监护人房产证确定其所属施教区的依据。学生的常住户口和居住地是确定其所属学区的依据。

2、户口随父母中一方在施教区并常住,父母中另一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新生和小学毕业生,凡符合以下二类人员子女,可凭相关证明到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按施教区安排其入学:(1)现役军人(含武警);(2)由县政府同意引进的外来人才。

3、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施教区并常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新生及小学毕业生,可凭相关证明到学区所在学校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其他特殊情况。

4、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由其父母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同意,并向所在施教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

5、各中小学在招生中严格控制班额,参照省示范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初中每班50人;小学每班45人;幼儿园按省市等级幼儿园班额标准。

六、招生要求

1、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分校招生”的方法进行,县教育局成立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协调城区各校的招生工作,各校相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处理招生中的具体问题。

2、各小学、幼儿园要向毕业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新生预约登记时,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初中: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户口簿、房产证、大班毕业证、免疫卡;幼儿园:出生证、预防接种卡、户口簿、房产证。凡户口簿必须是本人,房产证必须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七、招生纪律

1、学校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家长,遇到问题应认真解释,妥善解决。

2、若发现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招生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教育局纪委将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工作。严禁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举报电话:8602701086027030

附件:1、武原镇城镇初中、小学施教学区

      2、武原镇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进度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海盐县武原镇城区初中、小学施教区

一、初中施教区如下:

(一)、武原中学施教区:

1、盐嘉塘(市河)以南的城镇居民区;

2、盐嘉塘(市河)以北、城北东路—城北西路—勤俭北路口以南、勤俭北路以东的城镇居民区;

3、建新村、富亭村;

4、城南村、首荡村、东门1-4组。

(二)、实验中学施教区:

1、城北东路—城北西路以北的城镇居民区

2、盐嘉塘(市河)以北、勤俭北路以西、城北西路以南的城镇居民区;

3、城郊村16组;

二、小学施教区如下:

(一)向阳小学施教区:

1、盐嘉塘(市河)以北、勤俭北路以东、西城河以西、文昌西路以南的城镇居民区;

2、盐嘉塘(市河)以北、西城河以东、新桥北路以西的城镇居民区;

3、盐嘉塘(市河)以南、勤俭南路以东、朝阳西路以北、南城河以西的城镇居民区;

4、海滨东路以南、南城河—梅园路—秦山路以东的城镇居民区;

(二)实验小学施教区:

1、盐嘉塘(市河)以南、勤俭南路以东、南城河—梅园路—秦山路以西、朝阳西路以南的居民区;

2、盐嘉塘(市河)以南、勤俭南路以西、武通港以东的城镇居民区;

3、朝阳西路以南、河滨路以北、富水路以东、武通港以西的居民区;

4、城南村、首荡村、建新村、富亭村部分学生;

(三)天宁小学施教区:

1、城北西路以北、团结港以西的城镇居民区;

2、盐嘉塘(市河)以北、城北西路以南、勤俭北路以西的城镇居民区;

3、盐嘉塘(市河)以南、富水路以西、武通港以西、朝阳西路以北的城镇居民区;

4、南排出海河以南、武通港以西的城镇居民区:

(四)三毛小学施教区:

1、城北路以北、团结港以东的城镇居民区;

2、城北西路以南、勤俭北路以东、文昌西路—西城河以北、新桥北路以西的城镇居民区;

3、城北东路以南、新桥北路以东、海滨东路以北的城镇居民区;

4、城北18组、城郊村1组和东门村。

海盐县教育局

     2008年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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