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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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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职成教中心、秦山成校、本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促进高中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对职业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为他们就业、创业和成才创造条件。根据全国及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职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中职招生工作责任制

做好中职招生工作,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基础性环节。各初中学校要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中职招生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普职教协调发展是高中段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教育强县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县教育局有关职能科室和职成教中心、秦山成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招生各个环节工作,确保2008年高中段入学率保持95%以上,中职招生数占高中段招生总数的50%以上。首先要积极扩充中职教育资源,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其次要落实招生计划,把完成今年初升高比例的责任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其中要有升入本县中职学校的比例,并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第三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办法,帮助中职学校完成招生任务。第四要对招生过程实行监管。创造良好的招生环境,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过程的公正、公平、有序。

二、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吸引广大初中毕业生报读职业学校

各招生学校要针对社会、家长和学生对职业教育认识不足的实际,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充分利用海盐教育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掀起职业教育的宣传热潮。要加强对各级政府鼓励扶持职业教育具体政策措施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对我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政策和海盐县职业教育政府实事工程的宣传力度,使每个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都能获得相关信息,了解具体政策内容,发挥助、奖学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家庭贫困的初中毕业生特别是优秀学生报读职业学校。要围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就和新面貌,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对技能型人才的强烈需求,中职学生在企业和岗位成才、成功创业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尤其是在家长和学生中进一步形成“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成才观念,促进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技能、尊重劳动、尊重服务的新风尚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形成,让人们意识到报考职校也是一条成才路,吸引更多的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宣传职业学校有效的管理水平和稳固的教学质量,使家长放心子女在职校就读,也能使学生有志报考,为中职招生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初中学校要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增强招生宣传实效。初中校长负责对本校教师和学生的宣传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规范中职招生秩序,是搞好招生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中等职业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遵守以下招生纪律:

1、严禁散布虚假招生信息。学校招生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招生广告实行备案制度。初中学校不得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不得封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限制和强迫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不得扣压有关学校录取通知书。

2、严禁有偿招生。招生学校不得以招生为由向有关人员发放钱物,初中学校领导、教师不得借机收受钱物。违者一经查实,以违纪违规论处,取消学校当年各类评比资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形式。招生宣传不能影响初中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无2008年度中考准考证的考生和盲目送发入学通知书。

4、局职能科室要从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出发,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真心诚意地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5、县教育局纪委将全程参与招生过程。严禁任何学校、个人在招生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招生,一旦发现将对责任学校、责任人严肃查处。

四、招生办法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招生办法,确保中职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要营造有序的招生环境,提供优质的招考服务,鼓励和引导学生报考职业学校。根据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实际情况,2008年招生还将实行自主招生与统一录取相结合的办法。

1、自主招生:县职成教中心及秦山教学点今年将继续实行学校自主招生。在2008年中考成绩发布至填报志愿前(具体时间另定),允许学生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由学校自主录取。被提前录取的考生及家长须填写协议,同意放弃其他学校的统一招生录取,并将中考报名证交录取学校,不再参加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工作,学校应保证予以录取并按规定收费。凡已被自主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录取,其他高中段学校一律不再录取。在自主招生中,对部分限招专业的招生数按1:2比例由职成教中心向初中学校分配推荐名额。自主招生学校的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审批,并将录取名单抄送局职成教科备案。

2、统一招生与录取:中考成绩发布后,有关考生可根据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凭中考准考证,到原初中学校填报中考志愿,参加中职学校的统一录取。

中职学校招收省外学生的情况应于开学注册后报县教育局职成教科。

附件: 1、海盐县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2、自主招生协议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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