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实施方案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各科室、执法大队、环卫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县创卫工作推进大会精神,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县创卫办的具体安排,对照创卫工作标准,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以实施城市清洁工程为突破口,力争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全面提高市容环卫工作水平,营造整洁美观、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卫生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河道、水塘水面整齐,无污染、无漂浮物;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取缔“三乱”,卫生责任制落实,市容美观有序;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主次道路无乱设摊、无越店经营,无暴露垃圾及乱搭、乱建。
    (二)环卫管理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设备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清扫保洁制度健全,县城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收集容器、箱房等设施设置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布局合理、数量足够。县城区实行全天侯保洁,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巷、居民区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加强垃圾处理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的管理,使其符合卫生要求。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100%,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加强公共厕所管理,保洁工作落实。
    (三)农贸市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划行归市,整齐清洁,设施完好,除“四害”达标,给排水设施完善。
    (四)建筑工地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
    三、工作步骤
    (一)对照标准,全面达标阶段(2008年7月至8月)。各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逐项逐条狠抓落实,限期达标,确保省级卫生县城复查顺利通过。 
    (二)迎接市省两级评估阶段(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举措,全力以赴迎接市省两级评估不出问题。建立创卫专门档案,定期收集,完善有关档案资料,妥善整理,归档保存。
    (三)整改提高,迎接技术评估阶段(2009年8月至12月)。围绕市省两级在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卫工作水平,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一是进一步充实组织机构。各单位要按照县创卫办要求,建立健全创卫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并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指标按期达标。二是建立创建工作调度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创卫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将创卫工作目标任务逐层逐级分解到各基层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卫目标责任网络体系,分级管理层层抓,属地管理块块抓,行业管理条条抓,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着重开展三大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大环卫、全覆盖、动态化环境卫生保洁,创新管理机制,落实背街小巷动态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和摊点管理,取缔流动摊点;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实现县城区无跨门店、无占道摊点;加强对乱张贴、乱涂乱画的整治。二是开展第二农贸市场、自产自销销售点的整治活动。加强市场及其周边地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及板报、宣传车、宣传专栏等形式,大力开展创卫宣传,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道本办创卫成果和动态,表扬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就各单位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创卫工作问责制,对创卫工作进展不力或影响创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7084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