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企业: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污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污水排放口开展规范化整治。现将《海盐县企业污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企业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抓好整治。
附件:《海盐县企业污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方案》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
海盐县企业污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污水排放企业排污口设置,提高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现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及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要求,决定对全县企业工业污水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整治,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结合在线监控建设及水污染物企业排放池建造,对污水排放企业排污口开展集中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污水排放口的规范化设置,达到污水排放口设置合理、标志明确、便于管理。
二、整治范围
一切向环境(入污水管网)排放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口(点、源),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
三、整治内容
1、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位置,并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口等。
2、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
3、在线监控装置水样采集未端设置。已经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的污水排放企业,如末在未端设置的,一律调整到污水外排总口及入污水管网接口,确保在线监控的有效监控。
4、设置规范的污水排放口排放标志。全县所有污水排放企业须设置规范的污水排放口标志,标志牌实行分行业统一制作、统一格式、统一编号。
四、整治步骤与时间
(一)制定整治方案(6月10日前)
各污水排放企业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企业污水排放口设置位置、建造设计等整治事项,并按上报时间要求报所在地环境监察中队审核;
(二)开展规范化整治(6月10——8月30日)
(三)标志牌设置(8月30日完成)
各企业污水排放口标志的制作与设置,由县环保局统一实施。
(四)组织验收(9月31日前完成)
由县环保局组成验收小组,对所有整治企业按照整治情况进行现场验收。
五、整治要求
1、排放口规范化整治要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监督管理的原则,严格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进行。
2、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按上述要求建设规范化的排放口,作为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验收的必要条件。
3、各排污单位必须及时上报污水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并及时完成各项整治内容。
4、对拒不进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或不按规定安装污水计量装置的排污单位,将依据《浙江省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四十九之规定进行处理。
六、组织领导
县环保局成立企业污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环保局局长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环保执法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管理科、法规科、县环境监察大队(各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县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组成。
整治工作联系电话:
环境监察大队:86122104
武原环境监察中队:86127903
沈荡环境监察中队:86720770
澉浦环境监察中队:8651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