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要求,2009年度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校园”工作目标,把学校安全工作抓早做细做实,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生命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不仅关系和影响到教育的发展,也关系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继续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六个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汇编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手册。贯彻落实教育局与学校签订的《2009年海盐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责任和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与处室、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逐级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学校各级安全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并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使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要求落到实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有计划地开展安全教育,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防范。各中小学、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县教育局。
三、强化措施,严于防范
1、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各校要根据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重点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防意外事故教育;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超载和超速,严禁学生乘坐无证无牌车;加强学生上放学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维护和管理;加强教育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管理;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实训实习安全管理和教育;加强实验室药品器材、校园网、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加强校园机动车行车的安全管理和教师驾车安全教育。
2、落实学校门卫制度和要求。强化学校门卫管理,落实门卫保安员管理制度,各校(幼儿园)要根据《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的意见》,调整配好门卫管理工作人员,落实门卫管理职责,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建立门卫值班日志及相关管理台帐,严格校门进出登记制度,规范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加强对门卫保安员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工作要求,使门卫管理规范化。
3、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定期、不定期对校(园)舍安全、室外体育设施、电力给排水设施和校园周边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台风季节、灾害性天气,要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切实加强校产安全管理,贵重物品和设施要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尤其是校内建设项目,学校要配合施工单位教育好师生严禁进入施工场所。
4、强化对住校生的教育管理。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实施学生住校申报审核批准制度,坚持以学生家住地离校远为住校条件,在核定人数内安排好住校学生。有住校生的学校要按照要求配备好专职宿管员,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培训活动,提高宿管员的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强化对住校生的管理,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晚上对住校学生实行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落实管理要求,严格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宿舍和生活设施,确保安全。
5、开展消防安全和应急演练工作。开展好消防安全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试点推进工作,加强防火安全教育,重视和加强学校用电线路、人群集聚地和火源地的消防安全,要加强火源、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按规定严格管理,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组织开展应急逃生和灭火演练,使师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各校要将演练活动方案和活动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加强对国有出租房的安全监管。
6、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安全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可行的原则,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在外出活动前10天将活动方案(其中包括活动时间、活动人数、活动线路、活动地点、安全保卫措施、安全责任人、应急方案等)报教育局审批,加强春游外出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等庆祝活动。
7、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各校要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24小时留样、食物中毒追究等制度,要按照省食安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海盐县中小学食堂管理规程》,配备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抓好对食品原料采购、保管、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销售劣质、过期食品。各校要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食品卫生和健康饮食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校园放心店和饮用水的管理。
8、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各校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问题咨询、辅导,使学生能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我调控和承受挫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消除学生心理障碍,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要重视和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引导和鼓励,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9、努力创设良好的校园周边安全环境。各校要主动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充分发挥法制校长作用,深入开展“警校共建”活动,积极主动与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健全学校和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家长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同时要净化校园文化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各校要重视信访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动态,协调处理好发生的来信来访事项,确保学校稳定、师生平安。
10、开展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安全工作形势,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坚决不留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好“平安校园”创建考核工作。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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