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 [2008]1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油菜生产的发展,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油菜种植面积,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对我省实施油菜良种补贴,对省内集中种植油菜的农户实行良种补贴。现就做好我县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内容
(一) 补贴对象:凡县内集中种植的油菜,均可享受良种补贴。边角地、新开荒地种植的油菜不享受良种补贴。
(二) 补贴标准:每亩10元。
二、工作程序
(一) 各镇(区)由农户到村民小组如实申报油菜品种和种植面积,并填写好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登记表。村民小组核实后报村委会。村委会核实后返回村民小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二)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村委会登记造册,报镇(区)审核并制成清册,上报县财政局、农经局,各级要层层核实把关。
(三) 县财政局、农经局将对各镇(区)上报的补贴清册进行核查,核查后报省财政厅、农业厅。
(四) 县财政将在省补贴资金下达后,拨付到各镇(区)财政,由各镇(区)财政采用“一卡通”形式,直接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
油菜良种补贴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实行政策公开、直补到户、据实结算的原则。
(一) 扩大宣传。各镇(区)要高度重视,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等形式扩大宣传,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宣传油菜良种补贴政策,让全县农户都了解这项补贴政策。
(二) 加快进度。各镇要及早布置,落实人员抓好实施,及时登记和核实油菜种植面积,并在
(三) 强化监督。各镇要加强管理,要求农户如实申报,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要重点检查登记种植面积是否核实、是否经过公示。县农经局和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镇上报的清册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虚报面积的,立即取消补贴资格。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