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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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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09年4月至11月集中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中央、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保增长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提升土地参与经济调控的能力,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耕地红线,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实现保增长和保红线的“双赢”。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以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为抓手,积极保障经济增长合理用地需求

1、进一步拓展用地空间。更加突出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认真组织修编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规划修编、修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生工程项目建设预留空间,确保四类项目顺利报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走转型升级之路。

2、进一步强化用地保障。用足用好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积极争取省留用指标,统筹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年度用地指标突出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倾斜,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地需求。

3、进一步做好用地服务。实行“五加二”、“白加黑”、“3+3+3”工作制度,对列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点项目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程序,减少环节,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尽快使项目落地。

(二)以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为抓手,严守耕地红线

1、完善耕地保护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责任,建立县、镇(区)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奖励机制,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强化基本农田保护长效管理措施,扎实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2、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严格涉及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的建设项目用地管理,严格落实“先补后占”,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3、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鼓励各镇(区)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县“两分两换”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村民住宅集聚,争取全年完成600亩的建设用地复垦任务和1500亩土地开发目标。

4、认真贯彻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针对各地违法用地情况,分别进行约谈、预警,适时启动问责制。

5、严防违规违法用地反弹,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查处。

(三)以强化用地监管为抓手,着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1、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上下功夫。严格把好项目用地准入关、用地规模标准关,严防重复建设、搭车用地和借机圈地等行为的出现。

2、在加快建设用地供应速度上下功夫。集中开展清理处置“转而未供”土地专项工作,分析原因,分类处置。细化分解供地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建设用地供应考核,努力提高供地率,各镇(区)前三个年度土地供应率分别达到90%、80%和50%以上。

3、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大力推进挖潜盘活,鼓励开发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加大闲置、空闲土地处置力度,积极实施退低进高、腾笼换鸟的节地型、零地型技改项目,力争全年盘活1500亩存量用地,工业投资零增地不少于25%。

4、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上下功夫。实施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批后监管理延伸至镇(区)属地管理,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制度。

(四)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为抓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全面实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并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2、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的征地程序,严格审查征地补偿安置、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情况,健全征地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切实保护农村村民住宅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方案的要求,此次“保增长保红线”活动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初至4月30日

抓好组织、动员,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和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上来,充分认识到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是实现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有机统一。

1、研究制定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等保障措施。

2、参加部电视电话会议,结合全系统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3、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保增长保红线活动情况。

(二)调研宣传阶段(5月初至6月30日

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摸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摸清全县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宣传严格执行扩大内需政策、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

1、进一步掌握重点项目的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细化服务方案,制订项目进度时间表。

2、开展集中清理处置“转而未供”土地专项工作,加快“转而未供”土地的供地速度。

3、服务扩大内需用地政策文件执行情况自查。

4、组织完成2008 年全县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执行情况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

5、推进挖潜节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大力开展农村宅基地复垦为重点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6、配合县人大做好农业法执法检查,认真开展耕地保护情况的自查工作。

7、掌握项目用地动态、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关建议。

8、做好宣传,加强正面引导。

(三)督查推进阶段(7月初至9月30日

通过加强督查,进一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查处纠正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各镇(区)在执行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1、对上半年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批后自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土地是否闲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加强对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责令落实整改措施。

3、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对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4、完成季度土地违规违法形势分析报告,做好重大案件查处工作,适时在媒体上曝光。

(四)评估总结阶段(10月初至11月30日

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执行情况这条主线,完成保增长保

红线行动的成效评估。

1、配合省厅开展“双保”行动实施效果评估,对本地区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2、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及时完善服务扩大内需和加强监管的政策措施。

3、配合做好15号令实施、耕地保护责任考核、计划指标调剂等工作。

4、研究完善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征收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双保”行动成果。

5、全面总结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所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全面领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精神实质,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作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中去。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各阶段工作安排,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统筹协调。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核心,把“双保”行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用地的审批、供应、使用及基础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等情况,跟踪土地参与经济调节政策的实施情况,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发生。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所要大力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大力宣传“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要求,大力宣传服务扩大内需保增长的积极成效,加强正面引导,为开展“双保”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全面评估,完善制度。要开展持续、深入的调查研究,准确地了解本行政区域服务扩大内需土地政策的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地方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反映地方政府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上级修订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提供决策支持。

00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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