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级各有关部门:
2009年度海盐县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计划已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2009年度海盐县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予以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立项的2009年度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共涉及建设、城投、城管、交通、供电、教育、卫生、文体、民政、开发区、公安、水利、农经、党校等单位,共58个项目,项目总估算投资194289万元(详见附表)。
二、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抓紧做好新开工立项项目有关用地、勘察、设计、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100万以下项目上报我局项目建设方案及投资概算,待审核同意后下达建设计划;估算总投资100万以上项目上报我局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2000万以上项目分别上报项目可研报告及项目初步设计),待审核同意后下达建设计划。
三、有关项目前期工作中涉及的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底前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此复
附:2009年度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名单
盐发改投(2009)42号附表(新开工项目立项名单).xls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