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级各有关部门:
2009年度海盐县政府投资续建项目(含结转项目)建设计划已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2009年度海盐县政府投资续建项目(含结转项目)建设计划,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计划涉及建设、城投、交通、教育、卫生、文体、公安、水利、开发区、农经、水务等单位,共54个项目,项目总投资627795万元,09年计划投资184566万元(详见附表)。
二、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全面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质量监督制、工程验收制等,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工程廉政建设。
三、每月底前继续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特此通知。
附:海盐县2009年度续建项目(含结转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盐发改投(2009)43号附表(09年续建项目计划汇总表).xls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