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局各科室、各镇(区)新居民事务所:
现将《2009年度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度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全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动态,交流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县各新居民事务所、本局各科室。
二、信息报送渠道
1、通过海盐新居民网“OA”系统上报县局;
2、通过借用公安内部信息网“信息上报”报新居民事务局;3、通过“NOTES”上报新居民事务局(5185);
4、特殊情况按照县局通知报送。
三、信息员队伍网络
1、各事务所要建立信息员队伍,必须选配1-2名工作踏实、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为信息员,及时搜集,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2、各事务站、协管员踊跃上报信息;
3、各事务站可聘任若干新居民为信息员。
四、信息报送内容
1、各事务所对本部门的工作思路、工作动态、各个时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主要领导的政务活动、重要工作言论;反映新居民社情民意、呼声方面的信息;
3、对涉及新居民的突发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动态信息;
4、对上级领导到基层视察或调研时所作指示的落实情况、对信息刊物所作批示的办理情况。
5、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落实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等。鼓励报送包括调研报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在内的专题性、调研性、工作研究信息。
6、其他涉及新居民方面的信息。
五、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报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2、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数字准确,重点突出,文字要求简练通畅,要能反映本部门工作特色和亮点;
3、各事务所、各科室上报信息每月不少于3条;
4、上报信息应署上作者名字。
六、考核评比方式
考核采取平时记录打分与年底汇总打分的方法。县局办公室承担考核任务,平时对信息情况进行单项打分,并建立考核记录;年底,县局根据平时的考核记录进行综合打分。信息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新居民事务局对各事务所年度考核。
1、考核时间:今年考核时间为
2、考核方法: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县局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各科室、镇(区)事务所信息数量并通报。年终根据累计得分及信息员上报信息数量,评选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3、评分项目:
(1)报送:报送短讯信息每篇记1分,报送每月县局信息要点内容的每篇记2分;专题性材料、调研文章、工作研究每篇记5分;
(2)录用:被海盐新居民网采用每篇再加1分,海盐新居民刊物(除简讯栏)采用每篇再加1分;
被县委《海盐动态》、县政府《海盐政务》采用的每篇再加3分;被市局采用的每篇再加3分(包括嘉兴《新居民网》、《新居民》刊物、《新居民工作简报》,不重复计分);
被市级报刊、媒体采用的每篇再加3分;
被省级报刊、媒体采用的每篇再加5分;
中央级报刊、媒体采用的每篇再加8分。(报刊为嘉兴日报、南湖晚报、浙江日报和国家级党报主要报刊,媒体为嘉兴电视台、浙江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
七、奖励
年终县局根据分值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本办法由县新居民事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