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分局: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因此,在二手房转让过程中,对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征收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除离婚、继承、遗产涉及的房产过户外,其他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涉及的过户,应当征收营业税。
二、本通知从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各分局: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因此,在二手房转让过程中,对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征收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除离婚、继承、遗产涉及的房产过户外,其他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涉及的过户,应当征收营业税。
二、本通知从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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