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本局各科站办:
为认真做好海盐农业政务、农业信息工作,切实提高各镇区和本局各站办农业信息员工作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拓宽海盐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渠道,特制定海盐县农业信息工作考核计分办法,考核到各镇(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和本局各科站办及农业系统信息员个人。
一、信息报送内容、办法、计分标准
1、信息报送内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四个年活动”要求,及时报送本镇区、本部门最新工作进展和农情动态,及时宣传涌现出来的“三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及时收集发布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和农产品供求信息。
2、信息报送要求及办法。信息投稿形式一般通过海盐农业信息网后台上传。对涉及保密或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其它途径上报局信息管理员。对紧急信息报送按盐委办[2008]83号执行。
3、计分标准。在县(含省、市,重复不累计)农业信息网上简讯及转发每录用一篇记5分,其它信息按稿件内容质量记10分—20分,被县二办及其它县级部门刊物录用的加记20分,被领导批示或转报后被省、市二办录用的,再记20分。来稿总数和录用稿件数可在每天海盐农业信息网上自动统计公布。为鼓励来稿,每来稿一篇记基础分2分。
二、考核对象、要求
1、考核对象。为本局各站办、镇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及信息员和参与农业信息编写的人员。
2、考核要求。局属重点站办(经管、林特、畜牧、农机、信息中心、农作站、植保土肥站)信息来稿要求达到12篇,一般站办(产业科、水产、渔政、科教)6篇、其余站办3篇。各镇区信息服务中心来稿数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参加镇区农业信息工作先进资格评比。
3、奖励办法
(1)稿酬:按每分发稿费1元。
(2)设立优秀信息员奖。优秀信息员按来稿质量和得分综合评定,其中一等奖2个,奖金各500元;二等奖4个,奖金各300元;三等奖6个,奖金各100元。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