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五一”和汛期即将来临,随着旅游转入旺季,人员出行量增加;同时,汛期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根据各级有关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五一”节前后的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镇、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和参加好各项检查工作,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隐患。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通、农经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重点防止客运车辆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确保节日期间交通安全、道路畅通。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挂靠”单位和个体运输的监管;认真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航运规定,严禁自用船只非法载客,保障营运船舶安全航行。
(二)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抽查、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游艺项目、设备,要一律停止运营使用。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的安全管理;要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无旅游客运资质车辆从事旅游客运、旅游车辆超时运行、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承运旅游团队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认真做好交通、旅游及气象信息的预测预警工作,合理引导自驾车旅游,确保安全。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建设部门和相关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坚决查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无资质及未经许可施工的行为。
(四)加强大型集会、公众聚集活动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本着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认真做好大型集会、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以及安全保卫工作,防范火灾、踩踏等事故。
(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节前,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全县范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员工消防常识掌握等情况,尤其要确保宾馆、饭店、影剧院、大型超市、歌舞厅、网吧、酒吧、车站、码头、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器材设施完备、疏散体系完好、安全出口畅通。对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消防隐患单位(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六)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监管。要结合“安全生产年”深化矿山、危化、烟花爆竹、船舶修造、机械制造、冶金铸造、造纸、印染及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防控,防止山体滑坡、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机械伤害、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加强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两个负责制”,层层建立并落实责任制,抓紧各项工作,确保思想、组织、措施、工作、责任五落实。
(二)增强安全度汛意识。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有关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强化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意识及能力。要对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好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及时加以宣传、表扬,对思想麻痹、工作马虎、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批评。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防范措施,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一是抓好预警信息通报工作。 安监、气象、农经、科技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县“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要求,落实职能分工,认真做好预警信息通报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解决好汛期中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二是抓好海塘水利工程安全。针对我县东段围垦、码头建设、船舶制造等工程特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预案,认真做好暴雨、防台等各项防汛工作,加强重点防汛部位的巡查,抓好险工险段和地质灾害易发地的安全防范,及时排除隐患,确保防汛工程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是抓好道路交通防汛安全。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根据汛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路面管控,重点整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做好危险路段、危险临边、临水的有效监控和整治,加强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四是抓好矿山防汛安全。汛期是矿山事故易发季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加强对汛期矿山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有效措施,严防滑坡、雷击等事故的发生。
五是抓好建筑防汛安全。建设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要把汛期建筑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及时整治事故隐患。
六是抓好危化品防汛安全。针对汛期温度高、雷电多的特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认真做好防洪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垮塌、防爆炸、防中毒的“六防”工作。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特别是要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七是抓好部门联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认真协调解决好汛期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落实汛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要抓好水利施工、供水、电力生产、车船交通、旅游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制订度汛方案,确保安全度汛。
四、加强应急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五一”和汛期值班工作,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遇有较大以上事故或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