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全县各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
一、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
全县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以“4·2”道路交通事故为教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从保障旅游者的生命安全和旅游行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工作中各类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问题的方法。“清明节”小长假即将来临,期间,游客流动较频繁,旅游安全形势也更为严峻。对此,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安全、健康、秩序、质量”四统一的宗旨,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做好当前安全自查工作及小长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突出检查重点,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从即日起在单位内部全面开展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自查力度,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各岗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突出消防、治安、食品卫生、旅游交通这四个重点,加强防范,并将自查总结于4月10日前报县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发现不完善设施及其他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重点部门的日常流动检查管理机制,随时掌握各环节的正常安全运作情况,落实责任,作好检查记录。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二是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自备车车况、本单位司机驾驶制度执行情况等的检查,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上下班班车管理制度等;旅行社必须选择租用信誉好、有营运资格的旅游营运公司的车,并做好与营运公司租用车辆一团一确认的书面确认工作和游客外出前车辆的检查工作,严禁带病车辆上路、非营运车辆载客、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安全行车。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完善、细化车辆管理制度、景区公交每日检查制度、安全行车教育机制,严禁病车载客、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确保游客生命安全。
三是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隐患排查不能仅仅局限于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应延伸至那些平时看似“安全无事”而被忽略的、简单的岗位或辅助操作等方面,切实把隐患排查扩展至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角落,消除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盲点、弱点。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开展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责任制宣传和教育,广泛动员和发动员工参与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本单位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本单位的事故防范能力。 四、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的值班制度。
“清明”小长假期间,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制定一套完整有效、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加强后续管理。另外,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管理,且保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发现重大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旅游行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请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严谨安全生产工作作风,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意识,及时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旅游行业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