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集团下属各公司、部门: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县安委办[2009] 5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对集团公司在建工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落实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势头,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二、检查范围与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市政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拆迁工程等。
安全生产检查的时间:从3月10日起到3月31日。
三、检查方式与步骤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集团公司组织检查及配合县安委办组织专项督查交叉进行的方式,共分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从方案下发之日至3月15日。由下属公司、部门部署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查问题,找隐患,落实整改,确保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安全生产。
(二)集团公司组织检查阶段。从方案下发之日至3月23日。由集团公司按照各自职能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全面,不能有死角,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 县安委办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集团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集团公司各下属公司、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安委办开展的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认真准备;要坚持突击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施工单位自查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排查相结合,切实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下属公司、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公司、本部门的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形式。同时,要对被检查、督查单位进行登记,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3.做好统计,及时上报。各下属公司、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大检查的督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请各下属公司、有关部门将此次大检查总结报告于3月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内容包括: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专项整治计划安排等方面。工程管理部将各下属公司、有关部门总结报告汇总上报县安委办。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