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随着国家对残疾人劳动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残疾职工已成为我县一支不可忽视的就业队伍,广泛分布在造纸、化工、轻纺、标准件等行业,针对近年来该群体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实际,为维护其生命健康权益,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残疾职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职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我县领证的残疾人有8900多人,在工矿商贸行业就业人数达到3800多人,约占工矿商贸行业就业总人数的3.5%,其中以造纸行业最为集中,约占民政福利企业残疾员工总数的64%。残疾人因其生理、心理上的缺陷,在复杂多变的作业现场易成为生产事故的受害者。2006年以来,我县残疾职工生产安全事故每年都有发生,累计死亡5人,重伤1人,死亡人数占到全县工矿企业死亡总人数的16%,已成为我县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人群。因此,加强残疾职工安全生产管理,已成为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有生产就要有安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残疾人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加强残疾职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管理向社会深度和广度延伸,切实抓出实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指导思想,以尊重和保护残疾人安全健康权益为核心,以健全残疾职工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 “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年”和“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要求,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提高作业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健全完善残疾人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残疾职工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事故伤害,推进残疾职工安全就业,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推动“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经济发展方针的实施。
三、按照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各镇、各部门和各企业要把残疾人安全生产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掌握辖区民政福利企业情况和残疾人就业情况,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以“优化服务年”为动力,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创新方式,不断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
县、镇安监部门要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把残疾人安全生产纳入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落实相应措施,防范事故发生。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帮助督促企业开展灵活多样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和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编制发放安全生产简易读本、安全手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事故防护能力。
县、镇民政部门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年审和日常管理中,要加强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指导督促福利企业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落实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劳动保护措施,保障残疾人工作和生活安全。规范残疾人就业用工行为,推行就业准入和备案制,禁止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能力的人进入企业。
县、镇工会组织要把依法保障残疾职工权益,作为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重要内容,组织残疾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残疾人和正常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改善残疾人劳动安全条件。组织动员残疾职工参加 “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安全班组创建和“我为安全献一计”、隐患排查治理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残疾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县、镇残联要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包括安全培训教育,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举办各种有效实用、贴近残疾人工作生活的讲座、培训,把安全知识融入“送技能、送岗位”等项目中,扶持残疾人安全就业。结合“全国助残日”活动,开展各种通俗易懂的宣教活动,使残疾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常识。
各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残疾人安全管理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残疾人安全生产工作。
四、健全残疾职工安全管理制度,形成特有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和细化生产经营单位各层面负责人有关残疾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及时传达安全生产部署,反映残疾职工安全生产建议意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认真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残疾职工集中的企业更要重视这一群体的安全管理,加强计划、部署、检查,全面落实残疾员工安全管理工作。
(二)残疾职工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残疾职工身心特点和岗位工作,建立健全单独的残疾员工安全管理办法,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套建立奖惩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职工,明确惩罚措施。
(三)残疾职工档案管理制度。残疾人身心缺陷、文化程度、安全教育、岗位情况、日常表现等,要建立“一人一档”,有档可查,妥善保管,并根据不同的残疾程度,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并适时合理调整。
(四)残疾职工安全教育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根据残疾员工的特点和从事的岗位和工种,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格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残疾职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对难度大的职工加大帮教辅导力度,充分保障其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和生产安全权。新居民教育培训工程、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也要落实到每个残疾员工。
(五)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住厂残疾员工炊食管理,原则上在厂内食堂就餐,防止火灾、电气等事故发生。
(六)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镇安监站、民政等部门在对企业的年度考核中,将残疾员工安全管理纳入考核指标,企业在对各有关科室、人员的考核中,也应将此做为考核依据,并做出相应的奖惩。
五、以“两年”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年”、“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减少残疾职工生产安全事故概率。
一是落实隐患分级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建立隐患定期自查、重点部位必查以及定期向监管部门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等制度。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劳动保护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隐患的督查,改进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因素对残疾职工的伤害。
二是加强重点监管。对事故多发的机械、厂内机动车等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定期开展检验检测,重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提高其安全技术性能。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察,查处无证上岗行为。对事故多发场所、环节要安排人员加强巡查监管,杜绝人、机交叉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是深化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在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安全生产评估分级管理工作,从“人、机、环”分28项检查考评,把评估分级的过程作为隐患排查、日常检查的过程,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宣贯力度,引导企业自觉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安全条件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加强民政福利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县、镇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要采取联合监察执法等方式,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残疾人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等情况,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将日常检查情况与福利企业年检年审结合起来,安全管理混乱的一律不得审核和颁证。年内集中开展一次残疾职工安全培训专项监察。
六、鼓励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业素质
结合“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方针的贯彻落实,切实扭转造纸等行业为享受国家福利企业优惠扶持政策,大量雇佣残疾人的惯常模式,把企业稳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增长,建立在大力开发高新技术产品、调优产品结构、增加产品附加值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进节能降耗、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基础上,从而加快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