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职成教中心、本局各科室: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德育改革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的必要措施。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社会阅历的扩展以及思维方式的变化,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和自我意识等方面经常会遇到或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各种行为问题也日趋频繁与多样,严重影响着学生的健康成长。如果我们能给予成长中的学生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不仅可以使学生了解必要的心理健康常识,正确面对各种心理困惑,学会自我调节和控制,而且可以帮助学生有效缓解各种心理压力,消除各种心理隐患,从而促进心理的成熟稳定和人格的健全发展。
因此,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任务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加快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设置,并通过科学、规范、有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团队心理辅导活动开展、个别心理咨询与转介、重大心理危机干预等举措,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品质,增强学生认识自我、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与人交往的能力,并帮助少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尽快摆脱困扰、克服障碍,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
1、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普教科负责,业务管理工作县教科所负责,并配备一名兼职心理教研员。教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申报和专业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培训、教学研讨、课题研究、教学竞赛和学术评比,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团队,为其他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专业引领、资源分享和业务指导。
2、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学校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学校领导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生处)负责本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教科室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与培训工作,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与指导工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课程安排,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3、学校要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计划,能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规划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主题和教学安排,并定期对计划进行评估,根据具体的实施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使之更贴近学校的实际以及学生的心理发展需求。
4、学校要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有心理咨询室和心理信箱,并建立起专兼职心理教师与班主任相结合的学校心理辅导模式,全校教师在校领导小组的统一管理和专兼职教师的指导协助下,以各种方式参与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5、学校要积极拓展校外心理健康教育资源,通过聘请顾问或与校外心理咨询机构建立联系等方式,扩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为学生提供切当、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学校必须根据在校学生数合理配置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已经配备专职心理教师的学校必须保证专人专用,无专职教师的学校必须配备1—2名兼职心理教师,并保证其有三分之一的工作量用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兼职心理教师应从教育经验丰富、富有爱心、值得学生信赖,并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或持有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C级以上资格证书的教师中选拔任用。学校能保证将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的工作折算为适当的工作量。
3、兼职心理教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计划,规划各年级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做好学校心理咨询室和心理信箱日常工作,负责对个别有较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诊断、个别辅导和必要的转介服务,组织全校性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宣传普及,指导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活动方案和示范引领等。专职心理教师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必须承担起全校心理辅导活动课程的教学和对兼职心理教师的培训与指导任务。
4、要重视对专兼职心理教师的业务培训。学校要支持专兼职教师参加各种学习进修和业务培训活动,鼓励兼职心理教师积极参加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鼓励专职心理教师积极参加高层次的学历进修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组织安排各类专项培训活动、教学研讨和观摩学习活动,要组建心理健康教育研修班和以专职心理教师为骨干的学术指导小组,促进合作交流与优质资源共享,提高专兼职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辅导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
1、学校要组织校本化的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向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常识,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心理辅导》和《人际关心心理学》两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和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书的申报,以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和水平。
2、学校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包括心理健康宣传日(周、月)、专题讲座、新生适应性教育、青春期心理辅导、校园心理剧等,并通过宣传窗、黑板报、学校广播、专栏刊物、闭路电视、校园网站等载体向全校师生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同时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向学生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3、学校应有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用于心理咨询室硬件建设、教师培养、活动开展、咨询室开展日常工作所需。同时保证对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与更新。
4、学校要根据计划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程,统一安排课时并列入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学计划,保证每班每学期开设心理辅导课不少于4节,教学内容可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自行确立。配有专职教师的学校,心理辅导课由专职心理教师负责教学;尚未配备的学校由班主任负责教学,兼职教师负责指导,并为班主任提供相关的辅导内容、教学资源和教学示范。心理辅导课的内容必须符合学生实际和心理需求,并进行整体规划,形式力求多样。学校心理辅导课要有定期跟进的研讨机制,有开课记录,并有对心理辅导课的效果评价以及改进措施,以全面提高心理辅导课的质量。
5、学校建有专用的心理咨询室和心理信箱,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心理热线和网络咨询平台,上述工作由专兼职心理教师负责,尤其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消除学生对心理咨询的误解,畅通心灵沟通渠道。咨询室应配置电话、电脑、桌椅、图书资料等基础设施,心理咨询室内部环境良好。心理咨询员要自觉遵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专业伦理守则(试行)》和《中小学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心理咨询室有规范的心理咨询记录卡、心理测量工具等。学校心理咨询室须定期开放,每周开放接待时间不少5小时,学生可以通过预约、上门或来信等方式与心理咨询教师联系,对心理信箱中的学生或家长来信,心理健康教师要做到每封必回。还可以通过校园网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开展网上心理咨询。学校心理咨询室要有个别心理咨询情况记载和咨询内容记录,并定期召开心理咨询工作人员会议,评价咨询效果,交流咨询心得。
6、学校要健全个别问题学生的心理档案与转介机制。学校通过观察、访谈、心理测试、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和分析,尤其要关注个别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并逐步建立起个别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并对他们进行积极的接触与干预。学校要建有心理咨询的转介机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需要接受心理咨询的学生可转介给专兼职心理教师;专兼职教师负责对有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咨询,当遇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时,能及时将其转介到校外的专业机构接受咨询和治疗。
7、学校要逐步完善预防和干预学生重大心理危机的工作机制。对一些面临家庭变故、重大挫折、突发事件或有严重心理障碍、行为问题的的学生及时发现与诊断其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考核评价工作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学校领导的业绩考核中。同时县教育局将制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办法,并组织有关科室进行专题调研和专项督导。
2、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评比,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优秀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优秀心理辅导活动课评比等。
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实施素质教育,培育健全人格,提高心理素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心理健康教育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融汇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之中,并结合实践,认真探讨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和方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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