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要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见》,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等7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通知》和省、市有关部门要求,现就我县组织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以及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总体部署,以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技能、凝聚安全发展合力,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强化各项预防措施,推动社会安全发展,实现“三个零增长”目标。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0年6月1日至30日。根据全国统一安排,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局(体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等部门联合组成县“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
四、活动安排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整个活动期间,我县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知识手册、宣传展板、有奖竞答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曝光典型案例等。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厂区、社区悬挂条幅、横幅,张贴宣传画及标语,并利用电台、电视、大型公益广告、宣传橱窗、发送手机短信、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执法治理行动。以道路交通、危化、矿山、建设、消防、机械、海洋捕捞等事故易发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深化重大隐患整治攻坚,打“三非“、查“三违”、治“三超”,完善事故防范工作体制机制。
(四)举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家谈”活动。结合贯彻《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邀请企业经营者座谈如何履行好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五)开展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签名和承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舆论氛围,推动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结合省“百千万”安全服务专项行动和县“优化服务年”活动等,深入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学校、社区、农村等,采取宣讲会、培训班、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断、赠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资料等形式,开展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宣传。
(七)组织开展以“当好主力军,和谐促发展”为主题的职工演讲比赛,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等活动。
(八)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安全生产自我防护能力。
(九)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普及应急救援知识,熟悉应急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组织职工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
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指导和帮助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集中学习活动,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查找安全隐患、班组安全建设、安全警示教育等实践活动,以及“安全伴我行”、“我在岗请放心”等主题教育活动,切实保障活动开展取得实效。县、镇各新闻媒体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集中宣传报道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推动安全宣教“五进”( “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整治事故隐患、提高全民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一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的认识,尤其是在上海世博会举办的特殊时期,更要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建立相应的活动机构,制定可行的活动方案,落实相关人员、经费,确保活动有序进行。继续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二)围绕主题,注重特色。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主题,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加强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推广和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要突出预防为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年”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力求取得更好成效,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及时总结,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收集、整理文字、照片、影音资料存档。有关活动安排(5月28日前)和活动总结、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6月30日前)报送县安监局(电话/传真:86111853)。
附件:1、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2、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3、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分配方案
4、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推荐用标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