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站、执法队:
为加强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现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贯彻落实。
附件:《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
为加强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总体部署,按照《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不搞大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为要求,以保护优先、永续利用、惠益共享为目标,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利用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强化工作宣传,提高公众的保护和参与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协调发展。
二、 工作目标
——开展县域重点物种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风景名胜区、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管护能力建设得到增强,全面制止、惩处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行为,进一步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空间。
——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氛围浓厚。
三、主要任务
(一)分阶段开展调查评估,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
第一阶段(2020年):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选择我县有代表性的生物物种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收集基础数据资料,摸清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并于2020年8月底前向市局及省厅提交相关调查成果。
第二阶段(2021年):根据嘉兴市平原河网类型特点,参照《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4号)的技术规范要求,在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提出相关保护建议措施。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
加强主体功能区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严守生态红线。要按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要求,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监督管理,将生态红线区域作为编制各类规划的强制性、约束性内容,全面构筑起一条开发建设不敢逾越的“高压线”。尤其是要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维护类保护红线区域的管理,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控,进一步减轻生态系统受到的来自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压力,减缓生物多样性丧失,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和稳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