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县域工业经济实力,在盐政办发﹝2015﹞65号若干政策的基础上,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一)鼓励提升企业管理
本地企业实施“机器换人”、“两化融合”等管理提升项目,三年内企业设计咨询或购买服务费累计达25万元以上的,给予20%限额50万元补助;鼓励在我县注册的管理咨询培训服务机构,在“机器换人”、“两化融合”等方面服务我县制造业企业。
(二)鼓励发展信息经济
1.支持信息化应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服务于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应用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网络化协同制造、测试平台及大数据、云计算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在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运营后,给予项目软件和设备投资额20%限额300万元补助。
2.鼓励信息产业做大做强。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0.2亿元、0.5亿元、1亿元和5亿元的研发生产嵌入式产品企业,在达标当年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研发生产非嵌入式产品企业,在达标当年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