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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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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3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兴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5〕8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县政府研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爱国卫生运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县爱国卫生工作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努力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身心健康需求,赢得了广大群众普遍欢迎。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县爱国卫生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健康影响因素日益复杂。城镇、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卫生基础设施不健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空气、食品、饮水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很大变化,影响健康的因素日益增多。二是城镇卫生管理面临挑战。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城镇人口较快增加、交通拥堵、公共服务不足、居民精神压力大等威胁健康的“城市病”逐渐凸显,城镇卫生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难以适应发展需要,寓健康于所有公共政策的社会大卫生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三是群众健康素养有待提升。随着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身心健康有了更高期待,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吸烟、过量饮酒、缺乏运动、膳食不合理等不健康生活方式较为普遍。四是爱国卫生工作方式亟需改进。随着社会结构变动和利益格局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给传统爱国卫生工作方式带来很大挑战。与新时期的要求相比,爱国卫生工作还存在法制化水平不高、群众工作方法有待创新、基层能力不强等薄弱环节。

  做好新时期的爱国卫生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健康海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丰富工作内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

  二、突出重点,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县重点工作,启动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提高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率。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打造干净有序的宜居环境。加强土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范使用农药、化肥、农膜。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病死畜禽和动物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禁止随意焚烧秸秆。加强农贸市场、车站、建筑工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小餐饮店等城镇环境卫生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落实长效管理制度。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程度,提升道路保洁水平。加快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大力推进县城“白条禽上市、凭证入场”制度,其他镇(街道)农贸市场建立隔离消毒措施,严格活禽市场准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落实河道长效保洁机制,推进河道生态保护。大力开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全面遏制违法建筑行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监测,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评价和部门联合督导机制,推动各类环境治理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快推进城乡卫生创建。将卫生城镇创建作为提高城乡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推动形成卫生计生、住建、环保、交通、公安、交警、农经、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城镇卫生管理难题。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量力而行开展创建工作,提高卫生创建质量,避免“形象工程”等问题。加强对卫生创建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卫生城镇实行动态管理。发挥卫生城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争取到2017年,省级卫生镇(街道)的比例达50%。争取到2020年,国家卫生镇比例达40%,省级卫生镇(街道)比例达80%。探索建设健康城镇,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建立健全城乡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大力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完善管理规范和考评体系,减少环境污染,提高预防控制效果,加强监督执法,规范服务行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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