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嘉人社〔2014〕1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4〕149号
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评审工作除中小学教师系列外,继续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形式。
二、今年将继续开展非公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项评审,申报条件及要求按嘉职改〔2001〕1号文件的相关条款执行,具体申报工作由市职称评价中心另行布置。
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应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公布评审信息,将申报时间及要求下发给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评委会办公室在部署今年评审工作时,应按新版资格证书要求采集评审对象信息,其中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还应提供电子照片。实施网上申报评审的系列,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指导申报对象严格按照省高评委的要求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四、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对象的《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5)等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评委会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评前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各评委会办公室应对评审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申报材料和送审程序按嘉人专〔2007〕55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中:纸张规格一律采用A3、A4纸两种,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省有关高评委对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省有关要求执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评委会办公室应退回重新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