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委发〔2018〕15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18〕4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海盐县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三有”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等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为目标,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把“标准地”制度作为深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有机衔接“亩均论英雄”改革,撬动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迭代升级,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统一,为奋力推进海盐县新时代“两个高水平”建设、加快实现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化配置。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明晰土地出让的系列标准,以市场选项目、引项目,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2.坚持改革降成本。通过实施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涉水影响评价、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等区域评价,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
3.坚持亩产论英雄。明确企业投资项目亩均税收等“硬约束”控制指标,以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完善激励倒逼机制,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坚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标准地”监管实施制度,强化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特别是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环节的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健全投资项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三)目标要求
2018年底前,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和特色小镇等符合规划的区域内,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30%按照“标准地”模式供地。2019年以后在上述重点区域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并探索向其他投资项目和其他镇(街道)延伸推广。
二、重点任务
(一)事先做评价
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和特色小镇等符合规划的区域内,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涉水影响评价、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等区域评价,调整优化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为“标准地”落地提供坚实基础。
(二)事前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