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海盐县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根据《浙江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和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名单的通知》精神,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完善项目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批发零售业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以模式创新、业态融合、商圈提升、企业培育、环境优化为重点,推动行业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量质并举的集约式发展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品牌化水平,促进商贸流通业和传统制造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实现“增长中高速、质量中高端”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试点,力争到2020年,我县批发零售业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年均增速快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发展水平与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产业规模增长在嘉兴市保持前列。

  (一)产业规模稳步扩大。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00亿元,每年增长10%及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

  (二)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行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网络零售额超过 75亿元; 流通效率不断提高,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较“十二五”期末降低1.5个百分点左右。

  (三)居民生活更加便捷。创建一批城市智慧商圈、社区商业中心、现代商贸特色镇(街道);累计培育特色商业示范街区2个、省重点流通企业2家、各类老字号总数5家。

    三、补助对象及方式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试点工作重点将在以下方面予以支持,并给予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

  (一)商品市场转型

    1.鼓励发展新兴市场。重点支持区位优势明显、特色产业鲜明的产业集群区域或特色消费市场,通过供应链创新整合并运用新兴流通方式,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提高市场品牌影响力。打造流通平台型经济,促进产业转型服务品质消费提升。试点期间对投资规模(土地款除外,下同) 在2000万元以上的新兴市场项目,根据实际投资额给予3-5%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促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流通方式创新,构建竞争有序、布局合理、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保障机制。试点期间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市场建设项目,根据实际投资额给予3-5%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零售模式创新

   3.推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百货、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市场主体,推动经营方式由商品销售为主向“商品+服务”并重转型,鼓励拓展线上业务,运用互联网工具提升营销和服务水平,开展智能化、网络化的全渠道经营。引进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医疗健康等业态,发展自有品牌加快经营模式创新。对符合海盐产业特色的线上线下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采用新型市场交易模式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对试点期间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创新发展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5-1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4.推进社区商业提升发展。鼓励新社区打造邻里中心、老社区改造建设邻里街区,配备餐饮、便利店、生鲜超市、维修服务等基本业态,拓展社区居家养老、老年大学、食堂等业态,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发展快餐、早餐、休闲小吃等大众化餐饮,健全家庭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水平。对试点期间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社区商业提升发展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3-5%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三)特色商圈改造

   5.创建特色商业示范街区。开展省级特色商业示范街区创建,推进特色商业街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挥特色商业街集聚区作用,鼓励浙江名企入街、名品入店。建设特色商业街,挖掘商业街历史文化内涵,引进具有地域特色、适合网络销售、旅游购物的老字号产品,推动商旅文一体化发展。对试点期间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特色商业街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3-5%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023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