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紧固件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三年行动专项政策》已经县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紧固件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三年行动专项政策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针对我县已获得的金属制品制造业改造提升、紧固件行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两项省级试点,进一步突出专项激励资金使用绩效,助推我县紧固件产业创新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分配依据
(一)《关于公布第二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74号),海盐县金属制品制造业改造提升获省第二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获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资金1000万元。
(二)《关于公布2019年度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工作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8〕248号),海盐县紧固件行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获省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省级试点,获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资金1000万元。
(三)《关于下达2019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15号)。
(四)《关于印发<海盐县深化推进工业强县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盐政办发〔2017〕43号)。
二、绩效目标
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为引领,推进以紧固件(含金属制品,下同)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全面完成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2019年,选定试点示范企业15家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并向全行业延伸,带动100家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二)到2020年,紧固件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覆盖面达到70%,10家企业实现深度上云,建成数字化技术改造服务平台1个,建成省级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的示范基地。
(三)到2021年,紧固件规上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覆盖率达到100%,三年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资达到20亿元以上,全面完成紧固件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工作,成为全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示范基地。
三、分配原则及政策
(一)分配原则
1.鼓励试点先行。确定若干改造试点示范企业,鼓励试点先行,加大扶持力度,带动全县紧固件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引领产业转型。
2.鼓励“早实施、多收益”。分配政策补助力度按年度递减,鼓励企业尽早实施,多享受补助资金。
3.鼓励软件和设备同步改造应用。加快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从软件至设备硬件多环节同步实施改造提升,实现“软硬”同步推进,有效提高改造提升效率。
(二)专项政策
1.大力推进紧固件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