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美丽乡村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进美丽乡村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美丽乡村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打造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的实施意见》(盐委发〔2018〕15号)文件精神以及《海盐县县域美丽乡村专项规划(2018-2022年)》,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叠加效应,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多方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全县美丽乡村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高水平建设,把我县乡村振兴示范区打造成全市乃至全省的乡村振兴示范标杆区。

二、补助标准

加大连点串线力度,突出重点、注重长效、培育业态,推进美丽环境向美丽经济转化、农副产品向旅游商品转换,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一)高质量建设美丽乡村精品村

1.对乡村振兴示范区规划范围内的已完成升级版美丽乡村建设的村,所追加的建设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确定,采取项目化管理制度,按照县级审定的建设计划及投资额度,由县财政按实际建安审定价的50%给予奖励。

2.对新列入升级版美丽乡村建设村的建设项目,按照县级审定的建设计划及投资额度,经考核验收达到建设标准的,由县财政(含上级资金)给予每村实际建安审定价的50%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镇以下按1:1配套。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011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