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外贸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提升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工作思路。遵循服务对象普惠性、业务操作便利性、政策引导长期性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金融市场汇率避险工具,在不增加企业负担、风险各方共担、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汇率避险需求,有效帮助小微企业稳定预期、关注主业,推动全省外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服务对象。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性担保以支农支小为主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本次汇率避险增信主要服务对象为浙江省内从事外贸业务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鉴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从事外贸业务的小微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要求,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二、工作举措
(一)理顺汇率避险业务流程。小微企业根据结售汇周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汇率增信服务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审核通过的结售汇业务提交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复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复审通过的结售汇业务按照不超过结售汇总额5%的额度出具等值人民币担保保函,担保保函额度可循环使用。原则上单个企业担保保函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结售汇产品到期时,小微企业按照合约规定办理资金交割手续。企业若未按合约规定办理资金交割手续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担保保函额度内启动履约保障程序。
(二)创新汇率避险产品种类。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避险产品基础上,加大新的汇率避险产品开发力度,丰富汇率避险业务类型,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汇率避险产品,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多元化避险保值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升级网上银行汇率查询、产品咨询、业务办理等功能,拓展线上24小时业务办理渠道,提升企业业务办理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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