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环境保护部环评 你司《关于对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征求意见的函》 2009-125)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建设处会同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 中心赴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考察,并对这 2个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和核实,经研究,我厅认为以上2个单位申报材料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要求,同意上报。
特此函复。
联系人:许 0571-28869175
二○○九年六月十日
抄送: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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