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工作交叉检查活动的通知

朗读

浙环2007313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强化各级环保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今年工作安排,决定对6个设区市的环境法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其余5个设区市的检查工作将于2008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06年以来各地环境法制工作情况,主要包括:

(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执法基本功训练活动的情况。

(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应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以及重大信访纠纷处理情况。

(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文书档案合法规范情况。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备案、清理情况。

(五)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式

检查以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文书、登记材料、网上办事记录以及其他书面材料等方式为主。根据检查内容,接受检查的单位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2006年以来本单位开展环境法制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

(二)2007年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执法基本功训练活动的书面材料。

(三)2006年以来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卷各5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信访案卷连号5卷。不足5卷的,以实际卷数为准;多于5卷的,准备连号案卷5卷。

(四)2006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备案情况以及清理情况。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活动定于1022日至1116日进行,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组织形式

检查采取各设区市交叉检查的方式。交叉检查组由组长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相关各设区市法制处长或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也可请有关县级法制科长参加)和省局有关人员组成,由组长单位的局领导任组长,每组不超过6人。具体分组情况见下表:

组别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被检查单位

联系人

1

杭州市环保局

嘉兴、台州市环保局

衢州、丽水市

待定

2

宁波市环保局

湖州、金华、丽水市环保局

温州、台州市

待定

3

温州市环保局

绍兴、衢州、舟山市环保局

嘉兴、湖州市

待定

五、有关要求

(一)每组除检查设区市环保局外,还需抽查该设区市2个以上县(市、区)环保局;抽查的县(市、区)环保局名单由组长单位事先确定,并通知该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各组成员应当根据组长单位的统一安排参加检查工作。

(三)各组检查完毕,组长单位应当于一周内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局。

(四)各组须认真、及时完成检查任务。

(五)各组联系人由省局有关人员担任,联系人承担具体的组织联络工作。

人:省环保局政策法规处  陈云娟      

联系电话:057126689109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执法 检查 通知

  抄送:国家环保护总局,省法制办。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929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shengtaih/2021/0524/7170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